C ,两者的关系,一个是基础和长远目标,一个是阶段性的手段。至于B在烧钱,这是必要的投入。

李总继续发言,他熟悉北京的电子商务界,也提到了北京,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地电商的不同。特别提到北京的做法可以以IPO为目标建设电子商务模式,而深圳这边的传统企业老板需要更直接市场反应。(个人以为,部分观点我先前写的《电商三地论》不谋而合,因此这里不再赘述)当然,提这些不是无的放矢,他引出的观点是,特别象深圳这里,以传统企业投身进入电子商务这个领域为主要形式的,做直接的渠道似乎更靠谱。

问题引入到一个新的方向,更具体也更具操作性,当然讨论也更激烈些。我个人后来也发表些意见,回来之后是借上面诸位东风,小小总结一下。

生造了一个词语:电子商铺,简单说,在网络上做销售的销售形式。相对而言,电子商务的概念特定为,以网络销售为基础的商务模式。当然,电子商铺肯定属于电子商务,不过电子商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使命。放到实体上讲,今天你是开个店或几个店,专注于卖产品赚钱,还是要以开店卖货为基础建立一个商业系统,成为类似于沃尔玛一样的零售业霸主。

当然,有人会说这不矛盾啊,我的店开好了,有资金实力了自然慢慢建立系统,去做行业性的销售系统。这句话,在市场发育初期,有时间耗的情况下的确不错,在今天要这么做已经需要极大的毅力和运气了。而放到扁平的网络市场,快鱼吃慢鱼的条件下,机会真的不大。

网络销售中有一个基本的现象,细分行业中,做得好的前三到五名基本上囊括了大部分购买量,后面的销售者众多,基本在苦苦挣扎。(大部分这个词可能有些不妥,但是网络销售中,销售前趋的现象比实体明显很多。有点撑死大的,饿死小的这样的味道。)这里,网络本身是注意力经济,网络的扁平化等等是本质原因。快鱼吃慢鱼更容易理解了,这里就不再解释。

目前,以淘宝为代表的C2C平台模式全面、客源丰富、渠道健全的前提下,自建B站做销售颇有点理想化的味道。怎么说呢,为销售而做B站,没有特别的模式和整合特定资源,这些钱真不如扎实多做点产品,把C店的销售搞上去。(这里所提的两个特定,特指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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