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银行账户、主要资产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2018年6月29日至12月19日,赫美集团共有62个银行账户被冻结;2018年6月12日至2019年1月17日,赫美集团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土地及设备被法院冻结。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主要资产账面价值共计15.68亿元,占赫美集团2017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2.38%。赫美集团直至2019年4月30日才在2018年年报中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赫美集团未就上述银行账户、主要资产被冻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2019年4月30日,赫美集团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涉及:违规对外提供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重大诉讼、仲裁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所持子公司股权、多处房产、土地及设备被冻结未及时披露等。

(六)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18年10月30日,赫美集团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为-46569.01万元至-39522.91万元。2019年4月30日,赫美集团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61478.84万元。赫美集团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2018年度净利润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赫美集团未按规定对业绩预告作出准确、及时的修正。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指控,赫美向大白新闻表示,暂未收到相关消息,具体信息了解后再告知。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5日,天鸿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圣珉委托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就天鸿伟业公司所持*ST赫美股票被质押、天鸿伟业公司证照、印章等被非法控制等事项,向*ST赫美实控人王磊发布律师函。

叶圣珉发布声明称,王磊曾于今年4月11日,托人编造事由取走天鸿公司天鸿伟业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公章、财务章等证照、印章。后叶圣珉发现其正当权利及天鸿公司合法权益正在被王磊侵害,且天鸿公司所持有的*ST赫美股票此前未经叶圣珉同意被质押已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目前,赫美并未公开回应该事件。

*ST赫美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三季报,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7亿,同比下降58.1%,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实现归母净利润-4.2亿,上年同期为-2.5亿元,亏损幅度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48.8%,同比降低5.1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00.2%,同比降低82.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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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寻求重组

据悉,赫美集团的前身为浩宁达,自2010年2月登陆A股市场。2016年5月,浩宁达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赫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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