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毫无疑问损害了顶级赞助的最终目的和价值。
蒙牛作为赞助营销的老玩家,肯定知道直接去找北京冬奥组委要“饮料”已经没有机会,如果非要去做,剩下的方式只有“借道”了。
只是,如果一个活动的顶级赞助,在消费者那里注意力可以分给好几个品牌,它就沦为普通合作,意义大打折扣。
蒙牛这样做,可能不仅损害伊利的利益,更可能形成效仿:重要活动的顶级赞助竞标一次失利不要紧,再换个让消费者分不清的名头,总有办法插一杆子。
对蒙牛而言,如果有一天是自己先获得了顶级赞助,然后别人也来这么一出,蒙牛是否乐意呢?
乳品巨头以后的路还很长,大家总要相见,遵守基本的规则,也是在给自己的未来开路。
2、赞助营销天生带有社会意义
与重大活动并行的赞助营销已经不只有营销意义,而某种程度上带有社会意义。
活动越大,这种社会意义就越重要。
2008年,北京那场旷世奥运会,在闭幕式结束后第一个15秒广告,伊利那句激动人心的“有我中国强”口号,一方面成为了08奥运企业营销大作的收官之笔,另一方面也在增强民族自尊心、责任感。
从这个意义上看,10年后,当伊利积极参与北京冬奥会筹办,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发展时,蒙牛以似乎不太光彩的方式来“抢夺”赞助资源,即便不考虑这对苦主伊利会造成什么影响,起码这种做法,无法面对奥林匹克运动对应的社会凝聚价值。
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最大的社会意义是凝聚,蒙牛要以讨巧的方式取得原本可能并不属于自己赞助营销利益,这种做法何尝不是在制造对立?
作为乳制品巨头,不论是伊利还是蒙牛,积极通过自己的行动实现更积极的社会意义,才是大型企业在营销之外应该正视的社会责任。
体育主办方在赞助营销中处于什么位置?
除了伊利、蒙牛这样的“赞助商”,赞助营销中,主办方的主体地位和价值不容忽视。
作为营销资源提供方,主办方的态度和行为,影响着赞助营销的最终成效,最终也将反馈到自身的利益上。
1、利益协同的前提是利益保障
这次伊利维权风波中,国际奥委会做法是否恰当?在商务活动的处理上是否令人满意?
作为一个权威的国际化的组织,国际奥委会既然已经把“乳制品”类别授权给北京冬奥组委,另一个将导致消费者混淆的“饮料”类别合作伙伴就不应该授予一个饮料类产品比例极低的乳制品品牌。
可口可乐是企业,为了利益的行为不令人意外,但国际奥委会这种商务方面不太恰当的做法,是否有损其整体上的权威形象?毕竟,它不可能分不清蒙牛和可口可乐来的意图是什么,某种程度上是明知不可为而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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