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企业何时何地都不能脱离社会的经济和背景发展下去,目前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领域也就处在初开阶段,这些问题越早解决对于创新来说越是好事。不然,很难说国内科技公司能够进行真正的创新。

排除大环境,相比国外的科技公司而言,国内多数企业追求规模和收益,创新的先期投入和看不见的盈利前景,往往很难被打动。所以内部也并没有提供一个更加容易滋生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谷歌企业事业部总裁戴夫基勒德谈道:“谷歌的特别之处是其创新氛围由创立至今没有丝毫减弱,这对每一位年轻人都充满了吸引力。”谷歌极力塑造创新环境,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为了鼓励创新,员工可以利用20%的工作时间做自己工作以外的事情。而上司不会过问他们在做什么。

这种工作方式在国内互联网企业很少能看到,多数国内企业一般都会在研发上有明确的目标,各级员工按照细分的目标各司其职,每天为了完成KPI而疲于应付。他们认为这样最有效率,但是这浪费了公司最大的资源——员工的自由创造能力。基于公司业务进行的创新尚且窒碍难行,更遑论更高一筹的“黑科技”。

根深蒂固的用主义让创新步履维艰

在国内的科技公司往往都有这样一个理念,那就是认为科技互联网只是用来赚钱的一个工具。

所以,互联网科技圈众多的诞生的公司,从第一天起就是一个“想赚钱”企业,而且有的确实已经赚到了钱。阿里巴巴的商业帝国、腾讯的社交娱乐、百度的移动搜索,从生活的方方面面渗入,既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让自己盆满钵满。

如今,智能手机市场风起云涌,各大互联网公司纷纷快捷涌入,呕心沥血地提高手机性能,完全也都是本着对万亿级市场如饥似渴的热爱,殷切着盼望把手伸进用户的钱袋。而当商业利益已经达成,如何使利润扩大化是企业莫衷一是的目标,有谁会想着儿时才有的改变世界的梦呢?

而纵观这些问题的根源,或许都是传统的实用主义在作祟。

我们历来喜欢问“有什么用”这样的问题,也愿意把实用价值作为进行某件事的动力,长久如此,甚至根深蒂固。互联网如今的商业模式也是如此,初创企业最开始的步骤都是如何把自己的项目或者项目的故事做得有价值,然后再去融资,而且,这种价值必须是能让投资人看到收益的,两者建立在“有用”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直至最后,也是以收益作为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所以说一开始就是想获得商业利益,所做的产品或者服务最初也是局限于潜在投资人的利益关注点,即使发展比较成功,由于基因已成,这家公司也很难在除既定业务范围之外的基础上,投身前所未闻的深度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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