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花”告诉本报记者,参与递交申请书的5名网民都是网商,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请求北京市工商部门把这份申请书递交到国家工商总局。

缘起:争议源于一项规定

“窗花”说,事情源于北京市工商部门出台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规定。今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一项名为《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地方性规定,该规定中提到: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含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于8月1日实施。

而在这之前,只要凭借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网上注册并经过网站的验证批准后,就能把小店开起来,尽管还没有在现实生活当中受到某个部门的监管和约束,但网商同时受到网络管理者和买家的双重管理,不过,北京市工商局近期出台的对电子商务管理的一个意见,似乎开始为这条简单易行的网商之路树起了一道门槛。

一直跟踪工商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办照情况的“窗花”介绍说,早在2007年底,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信息化促进条例》。而相关负责人曾在对这个条例作说明时表示,由于缺乏对个人电子商务网站的监管,不少无良商家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上当举报后管理部门只能查封网站,却无法为消费者维权或追回损失。该条例主要针对个人开设电子商务网站的行为,不包括那些有严格准入门槛、保障系统和监管体系较完善的大平台。另外,该办法只针对北京地区,不适用于淘宝、易趣等全国性的大平台。

网商:要求召开听证会

今年7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忽然表示,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8月1日新规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的真实信息,并明确表示,淘宝、易趣等平台的北京卖家也在管理中。

当日,网上赫然出现一条名为《淘宝北京卖家必须办照工商已具备网上查黑店技术》的新闻,该报道中称工商部门已经具备相关技术追查没有办理执照的“黑店”。新闻一经发布立刻被广泛转载并引起了众多网络卖家的极大关注。

7月19日,在天涯论坛上一个署名“都市醉侠”的网民发帖引起了网友们的极大关注,帖子说:“关于网店收费,我决定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或提起行政复议,请各位牛人来帮忙”,这个帖子很快成了浏览的焦点,短短时间,浏览量达到229367人次,回复达到4695人次。之后,5位网友开始互相联络,主动向北京市工商部门递交一份《听证申请书》。

申请书要求对《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中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问题举行听证会。“都市醉侠”是一名普通的北京网商,她也参与了向工商部门递交申请书的行动,“都市醉侠”说,这份简单的申请书凝聚了全国网商的心血,是他们在看过数万网商的建议,综合在一起,提炼、简化出来的。网商们共同的声音是:为什么北京工商局出台这个地方法规前,事前一点也不征求一下各界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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