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花”告诉记者,“由于是做代理,我的利润并不高,做网店每个月也就能赚1000元左右,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的规定,如果要办营业执照,那对我的网店而言将会是个致命的打击。”

作为一种业余兼职来做的淘宝网店主“lian112265”则表示:“如果要按政策,会有很大影响。”他还说,自己不会去办这样的执照,主要是这个兼职本身利润很少,再办照纳税什么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赚了。

据悉,网店办执照的规定在北京实施后已经对当地一些网商造成了影响,一些网商已经暂时停掉了网上的生意,或是转移交货地点来规避这一政策了。

要不要管?

专家:不能放手不管,但政府监管要前置

据悉,淘宝网2008年一季度交易额突破188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69.6亿元的交易额相比,增长170%。据统计,淘宝网一天的人流量相当于近600个沃尔玛、家乐福那样的大卖场。

正望咨询总裁、著名互联网专家吕伯望表示,用传统那一套的方式来管理互联网是不合适的,用30多年前的那一套在现在看来已经松动的方法来管理更是不可取的。“蒸汽机时代来临的时候,你仍然保留农耕时代的思维。汽车时代来临的时候,你还想着城市规划是马车。”

吕伯望指出,在像淘宝这样逐渐完善的管理体系给电子商务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的时候,工商局出台《意见》,无疑是一种很大的损害。它不仅仅损害卖家,同时也给买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你想想,卖家不注册,或者说没有能力注册的话,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卖家要退出这个行列。这样子,对于买家而言,选择就少。选择越少,价格也相应提高,这对于买家而言,无疑是一种很大的损害。”

应该先发展后规范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兼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说:“目前,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应该先发展,后规范,尤其是对于C2C这一块,加以行政规范尤其要注意。” 他指出,C2C中的“C”首先是消费者,他们以消费者的身份来从事这份工作,更多的是作为业余工作或是兼职。有人担心“C”做大了该怎么办?他说,其实“C”做大了它最好的办法就是转成“B”,这是毋须担心的。而对于“C”,关键的还是要以“C”为本,也就是从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考虑他们的困难。因为大多数人以此来弥补家用,属于“可怜经济”。我们应该支持他们,这对民生是有利的。

吕伯望说:“有关部门不插手不干预,也不等于有关部门就没有了责任而可以放手不管。市场经济本身就不是一种完美的制度,因此除了政府的引导、政策鼓励外,也需要运用行政手段进行规范和监管——当然不能是老办法。我觉得政府的规范和监管需要前置,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对我们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还是新生事物,政府应当首先承担起教育和引导消费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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