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奥迪“泡水门”看危机公关的六条军规

263台奥迪车,前几天在长春的一场暴雨中泡了水。

这事儿本来其实不算什么大事儿——区区两百多台车而已,返修之后,按照实际车况,或做展示车丶试驾车,或作为内部员工折扣车,很轻松就可以消化掉。只要仓储上不存在违反规定,该买的保险也买了的话,那么这事儿连内部追究责任的级别都不存在。

可连日来,事情偏偏竟弄得沸沸扬扬起来。一时间媒体怒骂者有之,讥讽者有之,叫好者亦有之,俨然几成一场大型舆论危机门。

现在回过头来看,事情之所以会一再发酵,很大程度上缘起于,网络的传播让“莫须有”变成了确定的印象。比如,媒体在爆出奥迪水泡车新闻事实的同时,说了句“买奥迪的朋友们要注意了”——这句话,给了人一种明确的感觉,就是奥迪很有可能会把这些水泡车经过返修之后重新投放到4S店当新车卖,而这其实与事实并不相符。再比如,在奥迪迅速做出反应之后,很多媒体还是揪住不放,指责奥迪是被逼无奈才做出表态的——如此诛心之论,让奥迪委实有点无从辩白。

就事论事,应该说,奥迪君此番是蛮委屈的。然而,媒体环境现如今就是这般,如之奈何呢?要胖哥说的话,不能奈何咱也得奈何不是,其实也没那么难,三做丶三不做,六条军规基本足以应对多数诸如此类的舆论危机,甚至可以转危为机。

所谓“三做”,第一就是建立第一时间发布事实的媒体意识和顺畅的发布机制。

比如奥迪在5月18日遭遇大雨袭击的时候,应该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平台向外发布,停车场遭遇暴雨袭击,部分车辆被水浸泡,具体的车辆和型号有待调查,将尽快公布,云云。

第一时间让大家知晓就行,并不需要发布具体准确信息,谁都能理解得到最准确的信息需要时间。前两天咱们去听了一场报告,主题就是一切公司皆媒体,在信息传播渠道被公共化之后,奥迪本身就是这个事件的第一媒体,这对于企业而言是机会,为什么要让别的媒体来抢报这样的新闻呢,并让自己陷入被动呢?

第二就是快速做出反应,公布事实和解决方案。

这一点奥迪作为一家车企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了。5月20日发布声明,第二天紧接着发布了泡水车辆的发动机缸号。这样的速度,换了几年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对于奥迪而言,后续还需要公布的,也就是这些车的具体流向。在事件中,唯一遗憾的就是奥迪没有在第一时间发布事实,以至于如此快速丶合理的一次事件响应,仍然受到这么多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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