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10倍价款索赔的不同处理方式,谈电商怎么应对职业打假人

文/张颖律师

接到电商朋友的提问,遇到职业打假人,怎么应对。比较宽泛的问题,涉及到诸多条件影响,难以三言两语说出一个具体的方法,但可以从大方向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意见。我将通过这篇文章,从法院对食品10倍价款索赔的不同处理说起,谈电商如何应对职业打假人这个问题。

一、对职业打假的两种不同处理,支持10倍价款索赔和不支持10倍价款索赔,原因分别是什么?

第一个案例:河南某市的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职业打假人10倍价款赔偿的主张。

理由是,商家向社会公众生产、销售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购买人不可能仅仅是职业打假人陈某一人,即使陈某作为职业打假人,具有打假经验,高于普通消费者的识别能力,没有受到欺诈,也不能成为商家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的理由。食品是特殊领域,适用特殊的政策考量。

适用的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3]28号)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理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个案例:西安某市的一审、二审法院都没有支持职业打假人10倍货款的赔偿主张。理由是:(1)职业打假人韩某曾多次购买食品进行索赔,购买数量、方式明显不同于一般消费行为,显然对食品标签、产地的内容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无合理理由仍知假买假。没有受到欺诈。(2)职业打假人韩某不是法律规定的正常的消费者,是职业打假人,意图通过多次购买食品,通过诉讼手段牟利,与法律特殊保护正常消费者的立法本意不符。(3)健康的市场行为不仅需要正当的生产者、销售者,也需要正常的消费者,都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职业打假人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破坏正常的市场营商秩序。(4)没证明遭受其他实际损失。故不支持职业打假人韩某的10倍价款赔偿请求。

实践中,这两种对职业打假的不同处理方式,应该对电商有所启发。至少在监管最严厉、最特殊的食品领域,也不是所有法院都支持职业打假人的10倍价款索赔。电商有空间争取有利于自己的处理方式,从而较好地应对职业打假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做,是本文接下来重点问题。知己知彼,百战不怠。先要了解职业打假人,再建立策略、方法,一步步实施、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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