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日本的管理经验:大棒加萝卜政策落实

在日本,除了上文所提的制定法律,采取强制措施警醒民众实施垃圾分类,相关部门还会积极沟通各方,打通分类回收的产业链。

在我国,2016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和创新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同年9月又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同年12月,又提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时隔两年,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方面还未达到日本的程度,但也在不断地具体化过程之中。相信不久的将来,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民众的“惰性”将一扫而尽,一种分类心智将会渐渐形成,“智能垃圾分类”将会更广泛的推广。

其次,相关部门还需要积极沟通各方,杜绝“虎头蛇尾”的现象。在中端运输上需要采取不同车辆的分类运输,实现“专车”与“专桶”与“专场”的对接;在末端的处理上杜绝“一锅化”填埋式处理,实现诸如电子产品等可再生资源被回收,如果皮等不可再生的垃圾被埋藏或焚烧发电。

*“智能垃圾分类”的市场化推进

在从前,垃圾分类向来是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经费完全有政府财政买单。即使是进行“智能垃圾分类”试点之后依旧如此,企业不赚钱,政府来掏钱。随着垃圾的增长,垃圾收运处理的费用会成为政府财政的沉重包袱,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和资源化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

将“智能垃圾分类”推向市场,能够很大程度的为财政减负。企业的赢利来源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财政适当的经费补贴。垃圾分类作为基本民生公益事业,财政有理由补贴企业经费。

2. 垃圾生产者的费用支付。如居民,作为垃圾的生产者,有理由有义务向企业支付费用。按国务院《价格机制改革》,环保产业将全成本付费。这可以参照今年来的“版权付费”,以音乐和NBA赛事来说,曾经音乐是免费下载的,但如今下载音乐是需要付费的;曾经观看NBA比赛是免费的,但如今收看一场NBA比赛也是需要付费的。

3. 资源再回收企业的费用支付。以湖南省为例,在岳阳汨罗就有一个大型的回收产业园,已经形成了一个固体废物资源、电子废弃物、塑业等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智能垃圾分类”企业可以将垃圾分类处理,获取费用。

4. 增值服务费用。“智能垃圾分类”作为新型互联网产业中的一员,在运营过程之中,通过垃圾分类切入至社区服务,可获得一部分增值服务费用。

垃圾的分类处理是时代进步的必要要求,是人类要求高质量生存环境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有形手”与“无形手”的“手拉手”,才能在为财政减负、为企业创收、为人民服务的提前下“向前走”。

“流浪大师”一直致力于“垃圾分类”的推广,曾经别人笑他“痴”、笑他“傻”,如今别人追捧他,炒作他。其实,在互联网江湖(ID:VIPIT1)团队看来,“大师”有先知先觉,大智若愚;“大师”又陷入“当局者迷”的处境,殊不知自己的“垃圾分类”只是整个系统中的一环,打不通整个链条也是于事无补。

在此,互联网江湖(ID:VIPIT1)团队想说:“大师,回家吧!流浪是你的放荡不羁,但换一种身份投入‘垃圾分类’事业也许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简爱》中说:我向往自由,我渴望自由。那么,至少赐给我新的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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