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包模式能成第一反应解决公益普及之痛的良方吗?

心脏骤停事件在我国乃至世界并不罕见!

根据AHA今年发布的《心脏病与卒中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的美国,有366,807人因为突发心脏骤停(SCA)而死亡。大多数院外心脏骤停(OHCA)发生在公共场所,占39.5。2015年,家庭或住宅(27.5)和养老院(18.2)是OHCA第二和第三位常见的地点。从数据上很容易看出,SCA是美国死亡率最高的突发疾病。

其实,不仅仅是美国,我国心脏骤停的曝光率也非常高,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流病学数据提供显示,中国每年死于心脏骤停的总人数约为 54 .4万人 。心脏骤停也成了我国突发疾病的主要死因之一。

实际上,仅是少部分的SCA事件被我们所知,但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因SCA未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事件在世界各地上演,可见,“心脏骤停就在身边”这句话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在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社会医疗公益暗藏疾患

面对突发的心脏骤停事件,我们如何做才能抢回“死神”名单上濒临死亡的人呢?

在这里简单的普及一下关于心脏骤停,心脏骤停是指心脏射血功能突然终止,但经及时救治可以存活的心血管系统疾病。而对于突发SCA的患者而言,最佳的救治时间只有短短四分钟,如果错过这“黄金四分钟”,意味着患者血液无法正常供应,从而导致大脑的不可逆的损伤。但如果在黄金四分钟里采取有效的救援手段,就可以从死神的手中成功挽回一条生命。

事实上,我国SCA死亡概率之所以高,主要归结于社会医疗公益事业三大痛点:公众不会救、不敢救、不能救。

第一,不会救,公众医疗应援意识、知识处在及格线下。虽然媒体在普及心脏骤停的相关知识上已经做的足够多,然而成效甚微,心脏骤停的关注度并没有因此达到新的高峰,加上目前我国急救教育极度匮乏,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一直处在低水平线。

第二,不敢救,救助者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这几年,媒体频频爆出关于“救助被讹诈”的新闻,国内大部分救助者从原来的主动施救,变成了犹豫救助,甚至是冷眼旁观。2017年中央出台《好人法》,其中提到“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已有政策出台保护救助者,鼓励救助,但是仍无法消除施救者的不安感。

第三,不能救,SCA需要专业的医疗救助人员。CPR(心肺复苏术)和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是目前急救心脏骤停主要的手段,对于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能准确判断且进行救助心脏骤停患者,但对于路过者、围观者来说,除了无法准确判断环境、病情外,还不能完成CPR以及准确操作AED。错误的救援方式不但不能抢救生命,反而可能延误救援或者加速被救者的病情恶化。因此,“不能救”也成了社会公益的主要痛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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