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腾讯,因与零售无缘,通过收购或入股的形式参与其中,将自身亿级的社交流量和前沿科技贡献出来,为合作伙伴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服务,而在零售业务运作上则无法驾轻熟路。所谓隔行如隔山,即便有京东在前,但尚未出现完整的零售生态,让流量等资源在零售企业身上无力发挥出最大价值,仅靠技术和流量上的流通,尚且无法拼凑出一个完整的零售产业链生态。腾讯与零售伙伴之间的合作也只能是蜻蜓点水,流于表面。

就这一点来说,在零售领域深耕已久的阿里可以与零售企业共同搭桥,摸索过河,这种形式的合作深度是腾讯无可比拟的。

二、投资方式之异

阿里与腾讯赋能新零售企业还有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于投资方式的差异。所谓产业投资与股权投资,即前者是为了拓展或提高自己的行业竞争力,后者则是通过发现新兴行业来实现资本增值。也就是说,产业投资更倾向于投资方为本行的实干家,因其本身的业务属性,而有足够的力量带动企业向前跑。这一点区别在阿里与腾讯入局新零售的动态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例如,腾讯自去年的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中,明确提出去中心化以扮演好平台的角色,为的是“让商家拥有自主运营流量和粉丝的能力”,也可以换个角度看,不过多参与其零售业务运作的产业过程。要说是不去参与,还是其本身与零售不相融的基因属性让其无法参与,则仍有待考量。

相比之下,阿里拥有自我摸索新零售道路的经验,新零售是阿里的专长所在,阿里也有足够的实力去当师傅。凭借自身零售积淀孵化而出的盒马鲜生等新兴业态在业内掀起大浪,更不必说与大润发、银泰等企业在合作之后颠覆性的改造和创新,实则反映出阿里作为投资方立场和目的的不同。

零售作为阿里的核心业务圈层,自然让其在这一行拥有了更绝对的话语权,而阿里和腾讯投资方式的不同反映了二者立场上的差别。投资立场无高下之分,赋能的能力则可在其中窥见一二。

三、业务版图之偏与专

众所周知,腾讯以社交和游戏见长,阿里靠电商发家。如今二者在新零售战场上相遇,免不了一场厮杀,腾讯在外行积累的流量和资源优势能否在零售领域发挥出自己的价值,还有待商榷。

一方面看腾讯,一重游戏,二重社交。从游戏领域与网易并驾齐驱到逐渐呈现超越之势,不得不说,腾讯游戏的影响力在业内无人可比。在去年的第三季度,腾讯总收入中有近41.17%来自网络游戏,有23.43%来自社交网络,这两项业务并驾齐驱,拉着腾讯这架大马车轰隆向前。再说腾讯在移动支付领域早与阿里交手,双方打得难解难分,而支付业务上所积累的数据资源也是一笔很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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