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为什么敢于“二选一”?

数日前,国内某电商巨头在一份声明中称,二选一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理由是,平台投入了资源,理所应当需要品牌商付出同等资源。

但品牌商要付出的到底是什么,其实没有说清楚。2019年618期间,愤而反对被二选一的格兰仕曾经录过一系列视频,视频显示,在拒绝从其他电商平台下架之后,格兰仕的店铺连正常的搜索也都被屏蔽,用户就算搜索格兰仕的关键词,也会被平台导向其他品牌的店铺之中。

电商已经是今天零售渠道之中的重要一极,对于这些品牌来说,曾经投入巨资花费了五六年时间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积累粉丝,但只是因为没有发表声明攻击其他平台,这些店铺被限流之后,等于一夜清零。

一位微博网友在围观了格兰仕的视频后发表评论称,“有一种遭遇强拆”的感觉。

对于品牌商来说,京东、拼多多都意味着新的流量和新的人群,京东有3.105亿用户,拼多多平台有4.83亿用户,平台的能力再大,也不能强迫别人轻易割舍掉7亿消费者,对于很多品牌商来说,可能这就是“盈利与亏损”的临界点。

多一个平台,就是多一个逃生的机会。因此,如果没有强力干涉,谁都不愿意自断生路。

那么,互联网平台为什么敢于在今天频频发动“二选一”?

一方面,是对自己的垄断地位有所自信,另一方面,则是技术手段使得二选一变得越来越隐蔽。互联网平台的核心在于流量,流量如何分配,则是完全不透明的。可以很容易地在后台给一家店铺进行限流,使得你的店铺完全没有流量,在实际意义上处于“隐形状态”。

这是传统线下竞争所无法想象的。在线下商场,倘若租户对商场合约有纠纷,双方起码要继续履行完现有条约,商场物业也不可能派出保安把店铺彻底围住。尽管有一些分歧,但起码店铺还能继续营业。

但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使得一切发生了改变,只要平台在流量入口设置屏蔽关键词,一家原本数千万销量、数百万粉丝的店铺就可以立即“消失”。设想一下,如果你的微信一夜之间所有的朋友圈都变成了“仅自己可见“,你其实已经被平台关进了社交牢笼。

有没有第三条道路?

其实,通过正当合作与竞争,带来市场规模扩大效应,远比在螺狮壳里做道场,伤害普通人利益为代价来发动单边战争的收益更大。

结束与360的战役后,腾讯连续开了十场诊断会,反思为什么二选一会变成对用户的伤害。诊断的最终结果,便是腾讯决定走向开放。

八年后,历经人世沧桑的马化腾在一场活动上,面对前来取经的创业者,只说了八个字:用户价值、保持初心。

作为中国最大的流量生产商,马化腾明白,获取用户容易,尊重用户难。而尊重用户,首先就要尊重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日本作家盐野七生在反思组织体如何才能长盛时,曾指出,长盛型的组织最重要的秘诀,是从不强迫他人必须走同一条道路。能够包容和同化他人,允许不同群体自由选择,这才是生命力长久的关键。

以“二选一”来赢得战争,站在历史的长度看,并不是什么真正的胜利。因为只有一家独大,其余受损的世界,是不长久的。在市场经济里,如果有一家或者几家平台,利用流量和技术优势来强迫别人站队,从根本上说,不是什么竞争,只是对市场环境的破坏。

也正因此, 在今年实施的新《电商法》,明确禁止电商的“二选一”行为。这被视为是从法律层面为市场竞争树立规则的标志。

几个月前,最高人民法院胡云腾大法官在一次讲座中也指出,某些电商主体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滥用市场优势力量,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此类行为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理念,需要通过裁判予以规范,维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市场行为,讲的是契约精神,要在规则体系下实现共赢共生。在没有任何契约的情况下,立刻对自己平台的合作伙伴进行动辄生杀、关店限流,这就不是市场行为,而是强权逻辑和冷战思维。

商家在平台开设的店铺,至少对店铺拥有一部分自主产权。在无视商家自主产权的情况下,就进行流量屏蔽等“强拆”,变相是对合作伙伴既有权利的不尊重。

因此,如果将“二选一“理解为正常市场行为,等于否定了规则的价值,而没有规则,也就没有什么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彰显自由选择,如果今天的互联网技术反而让大众消费者陷入了没有选择的两难之地,或许,需要反思的,正是这些互联网巨头们。

文/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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