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互助不是共享经济 核心还是互联网生态平台
按照公众的定义,共享经济是个人将自己的闲置资源暂时转移给他人来获取报酬的模式。比如Airbnb、uber他们的商业模式很明显,就是把自己闲置的资源,如房子、汽车在闲置时间贡献出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出租,获得了经济收益。
但从互联网互助模式来看,首先用户的投入的钱是一种公益性质的资金,并不属于资源范畴,主要是对未来可能的意外和患病风险防范的目的,是对社保的补充,如果触发了互助条款,获得的是救助资金,并不是收益,这是很明显的差异。
共享经济的特点是通过闲置资源获得的收益,但互联网互助显然并不是这样的模式。尤其在国内,很多共享经济模式,如专车已经变成了“互联网出租车”,共享经济变成了“伪共享经济”,互联网互助并不是盈利为目的,这个区别很明显。从共享经济角度,用户也并不是重复多次的对闲置资源的利用:通过多次购买服务,获得更多的服务,这显然在互联网互助的模式上行不通。
共享经济还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分享经济越来越多的人会更愿意购买资源的使用权,而不是购买资源的所有权,这将导致不再有可供分享的物质资源,但从互联网互助的角度来看,用户并不是购买一种服务或者商品,仅仅是一种风险防范,也不是买保险;在互助角度,平台也并不是靠互助来盈利,那么互联网互助模式的未来在哪里,是否就是网络保险的变种呢?
互联网互助并非商业保险 互联网互助要看未来
如果对比商业保险,我们不排除有浑水摸鱼打着互联网互助的幌子,擦边球做保险之类业务的所谓“互联网互助”模式,但从真正的互联网互助方式来看,其实和现在的商业保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从经营成本上来看,互联网互助并没有传统保险公司利用低底薪高佣金的方式去销售保险,保险的渠道佣金可达到20%—30%保险缴款金额,保险代理人佣金7%左右,这部分成本显然是要保险人买单的,但是互联网互助模式并不存在销售方式和佣金,主要依靠互联网熟人推荐、网络社交的方式知晓去加入互助社群,从实际的客户价值来看,互联网互助所付出的费用是极低的,但是可以通过捐助、分摊的方式,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而在严格的监管下,互联网互助的资金一般是第三方银行或机构托管,并且是充值的方式有银行资金专户管理,安全性是可以保证的。
对于资本的热捧,其实更多的是看到互联网互助的平台效应,互联网互助方式实际上是通过互助作为“刚需”,聚集了众多的用户,但并不通过互助金的方式赚取利润,这部分反而是非常透明和公开的财务,所以并不是共享经济所产生的收益方式变现。
真正有价值的是平台上不断增长的用户:互联网互助产生了众多的社群,这些社群的用户通过话题、社交、活动联系起来,用户粘度极高,更具有忠诚度,转化率是可以预期的。
互联网互助模式的表面上,是用户的互助行为,防范突然到来的风险,从根本上而言,这是一种深度社交行为,互联网社交带来的是生态,生态的作用是基于互助本身而产生的其他拓展,需要关注的是,互联网互助的核心还是互联网技术本身,可以预见互联网互助可以产生大量的用户行为数据,这些大数据会变成有效的个性化服务的样本基础,从另外一个侧面,互联网带来的也是更加真实的信息,去除由于信息差带来对平台公信力伤害的事件,通过更加透明真实以及大数据,用户之间,用户与平台之间的被服务和服务效率会大大提升。
这部分用户的核心诉求很简单,他们愿意为自己的未来保障去买单,几乎所有的用户都是付费用户,而这么多付费用户通过社群的方式集合在平台上,那么价值就非常大了,最顺其自然的,如果平台能针对这些对自己未来健康有需求的客户,可以建立一系列的医疗线上和线下的服务信息提供,后续可以跟市场进行对接,众所周知,健康市场是极其巨大的,健康并不仅仅是医疗服务,其实还有很多包括保健、母婴、养生等等众多分类,从这一点来看,互联网互助的模式并非保险产品,而是能贯通产业链的网络互助社群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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