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事件的导火索上,在消费者没有恶意,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的基础上,特斯拉却单方面取消了消费者的正常订单,使买卖交易终止。

在正常的商业逻辑中,卖家是不应该拒绝任何消费者的,市场规则也不允许这样的行为,除非有买家违背了协议规定,或有其他的不当行为。

在特斯拉这件事中,消费者没有任何问题。不可置否,特斯拉的行为已经对消费者造成了伤害。从交易本身来看,特斯拉因不成立的理由取消订单其实是让消费者承担了买卖终止的损失。

严格来说,把无辜的消费者变成了受害者,特斯拉已经触犯了正常交易的底线。无论从商业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看,特斯拉都不应该将消费者置于无法进退之地,这是荒唐的错误。

特斯拉此前因团购事件和拼多多有过摩擦,因此有观点也认为此次特斯拉的举动与之前的摩擦有关。特斯拉和拼多多有过摩擦是不假,但是那也只是特斯拉和拼多多之间的过节,特斯拉让消费者来为此买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在这件事中,消费者是受害者,是弱势方,但是特斯拉却没有表现出一个经营者的理性,而是把消费者推到了风口浪尖,使其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

特斯拉是在挑战法律

虽然这件事还未结束,某些细节还存在争议,双方也在等待一个解决方法。但是从法律层面看,特斯拉已经越过“雷池”。

首先,就强行取消消费者订单,但理由却站不住脚这件事看,特斯拉已经是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在相关报道中,有律师认为“特斯拉禁止转售的格式条款,实际上是限制购车者作为消费者选择的权利。”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相关规定,通俗地说就是限制了消费者处置商品的权力。

其次,特斯拉在此次事件中还存在控价嫌疑。在这次交易中,拼多多和宜买车提供了大额补贴,让消费者以便宜数万的价格买到了特斯拉的产品,这让一直采用直销的特斯拉感到不满。另外,特斯拉禁止转卖的规定也有控价意图。

但是《反垄断法》第14条提到,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第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第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特斯拉的规定显然与此存在冲突,禁止转卖本质上就是禁止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借此固定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了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丰田、通用、克莱斯勒等均因违反《反垄断法》而被处以天价罚金,特斯拉的行为一旦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控价事实,必然也会面临高额罚金。

无论是消费者层面,还是反垄断层面,特斯拉的做法都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

根深蒂固的“霸道”标签

在这件事中,用霸道来形容特斯拉的行为再合适不过了。这种霸道的经营方式,事实上也是特斯拉真实经营风格的写照,更是特斯拉来中国后骨子里表现出的一种习惯。

中美区不同的协议规定应该是最好证明。有关此次特斯拉的协议规定,有网友发现特斯拉在中国区和美国区的协议规定是存在明显差异的。美国区在规定中表示若是认为消费者有恶意而取消订单,则需要将定金返还给消费者,而且美国区的规定很清晰。

但中国区的规定却很模糊,任何我司认为”以及“非善意目的”的表述让人感觉很霸道,而且也有律师指出“非善意目的”属于无法界定的表述。此外,中国区在规定中还表示,只要消费者有维权、要求退款等行为,特斯拉就可以怀疑消费者有恶意行为,拒绝交付且不退还定金。

事实上特斯拉自进入中国区以来已经引发多起车主集体维权事件,可见霸道其实是特斯拉根深蒂固的一个标签了。店大可以,但欺客不行,是时候该治治特斯拉,还受伤消费者们一个公道了。

文/刘旷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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