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这是不是扭曲的职场价值观,是不是错误的职场风潮,是不是该警醒、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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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的职场思潮,并且隐隐有占据上风的趋势?
我认为可以用两个概念来解释,一个是“悯弱效应”,也就是“弱者有理”,另外一个是“刻板印象”,也就是“企业或者资本家天然作恶”。
我们先来说“悯弱效应”。怜悯弱者是人的天性,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如此。比如去年那起劳斯莱斯与长安面包车相撞事件,交警认定面包车全责,但群众怎么看?我看到的是“要那么多赔偿费,能不能给穷人一条活路?”“豪车全责,这么贵的车就别开出来害人了。”“劳斯莱斯还是去北京上海开吧,对穷人来说就是马路炸弹啊。”等等评论。
互联网行业也是如此,科技巨头和小个人打官司、仲裁的事件这几年层出不穷,蓝标、联想、百度、腾讯等都被卷入其中,看客天然的会在情绪的调动下支持弱者(个人),反对强者(公司),而极少有人去深究细节。
再来聊聊“刻板印象”。马云在B站被怼事件,就是公众对“科技企业壮大后必然作恶”的固有印象。马云演讲进行的过程中,B站弹幕满屏都是诸如“万恶的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吸血”“镰刀”的评论,让人毛骨悚然。最后阿里方面删除了视频,但仍然挡不住滚滚批评之声。
近期爱奇艺和科大讯飞的这两起案件,出现“为错着叫好”的思潮,也是因为“悯弱效应”和“刻板印象”,吃瓜群众懒得去翻看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文书,更喜欢用自己的偏执和情绪去审判相关企业,而且只要手持道德武器,骂企业往往没有风险,还会赢得一个“敢于批判权威,为个体发声”的好名声。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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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对这种“弱者有理”的劣迹职场人说“不”,同时我们必须对吃瓜群众的这种错误职场思潮说“不”。
当今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全面依法治国早已深入人心,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
在爱奇艺和科大讯飞的这两起案子中,当事人明显违背诚实守信原则、违背契约精神,就应该在法律的准则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受害企业进行赔偿,同时也应该虚心接受公众的批评,积极改正错误。我们的公众也应该就事论事的分析和评论,而不是反而把板子打在了爱奇艺和科大讯飞这种大企业身上。
很可惜,在各类热点事件发生后,我们的部分吃瓜群众,宁愿相信自己的主观臆想,也不愿意等待警方或者法院最终的调查、审判结果。进而被网络上一些带节奏的视频和声音影响了判断,人云亦云。
我希望,对于我们的广大吃瓜群众,也应该在尊重司法、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不被情绪左右的分析,杜绝“弱者一定有理,强者一定霸权”的思想,以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因为这几年所谓的精准推送的信息流平台大行其道,很多人进入了思维茧房,更喜欢接受主动喂养的信息,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
我们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缺乏判断能力,那么面对一些热点事件时,多看权威部门的通报和专业媒体的报道,少看一些信息流推送和小道媒体加工的信息。那么,你的思维会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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