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伟:用淘宝的词汇来说,就是意见领袖的流量被打散分流了。这是非常认同的 。手淘个移动电商的流量本身就是分散和碎片的 ,所以红人和达人的推荐就更有空间和需要 ,红人的变现能力才越来越强,但是现在的网红变现途径都还非常初级。当大家都去效仿红人做法[表情]时候 ,网红一定需要公司化艺人化运作。从红人定位,到包装,再到持续的意见和内容输出,最重要的是宣广渠道会被机构大量有偿占用 ,红人的变现途径也会越来越多元化。那时候就是艺人平民化,网红除了开店卖货,还能代言,只是他们的代言更多的会像推荐的方式,也就是淘宝设计的接下来的红人流量玩法,让工人把流量导到商家或者产品。吃穿住行他们样样可以推,甚至避孕套,你说有什么是不能推的。试想一百个粉丝量过二十万的初级网红去推一款东西,粉丝基数是2000万假如有百分之二十的粉丝交叉重叠和一个2000万粉丝的明星推同一个产品的到达率和转化率谁高?这就是明星代言产品远没有网红有效直接,明星确实只是强化品牌背书。但是网红是体验式的推荐和购物引导,当下的网民更容易接受后者,所以做品牌代言的明星一旦有负面新闻,他所代言的品牌就会换人或者下架广告。但是陈冠希出丑闻并不妨碍他的粉丝继续追逐他的品牌,因为陈冠希更像网红,是用体验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引导粉丝。

支持B观点:

昌睿:我觉得AB都有道理,我更加支持B。首先我觉得每个人定位的网红并不一样。

没有绝对性!网红我觉得=个性+价值输出,他们真的是个人背书吗。一个美女就能成网红吗?明显不是!因为网红的定义很多人不同,所以用比较笼统的“意见领袖”来泛指应该比较好理解。如果就卖货来说,网红店:就是风格+搭配+感觉+用心的关怀,但是如果你没有合适的款 ,也是白搭,举个例子 很多女生并不懂化妆,并不懂搭配,如果你提供了,这方面很流弊的方案。你的用户刚好需要,也就变成了你的粉丝,你持续的输出和互动才是关键,很多人觉得网红很简单就能赚钱,真心是件很扯淡的事情。为什么很多红人粉丝2000万,但是卖货只能买个20块!很多人20万粉丝,卖货可以买到200万

莫小狸:我支持反方,可以靠它赚一笔,但是长期,并不认可 就好比以前我们有偶像的概念,现在弱化了,不过我支持企业要有自己的灵魂人物 比如褚橙 比如锤子手机,主要网红撞脸太严重,根本不认识谁是谁。说实话,那些网红店,我很想知道客户群体 因为我的朋友圈里没见过一个活体网红粉丝。我马上也准备试试网红路线,模特策划已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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