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

当事人开办“云在指尖”商城,通过计算机系统设置“上下线层级关系、入门费、会员级别和会员晋升条件、团队计酬分配规则”构成了“云在指尖”传销制度规则。以发展其他人员关注商城并在商城内消费,确定多层级上下线关系。 设置继续发展人员并从中获得报酬的最低消费门槛。设置会员晋升规则,要求人员追加消费和继续发展其他人员成为“1 星”会员进而提升级别。以会员级别、上下线层级关系计算 和给付上线人员发展下线加入的佣金。用具有典型传销特征的佣金制度规则,诱使和要求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和 传播。被发展人员以购买商品形式缴费加入,支付了货款、 上线佣金、平台技术服务费和当事人非法收入。当事人将佣金部分,按预先设计的制度规则进行分配,导致关注群体受 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得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的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传销违法行 为的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国务院《禁止传销 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

为什么微商传销案例屡见不鲜?

为了规范平台上微商的分销行为,在今年8月腾讯微信安全风控中心高级总监郑立鹏发布微博称:“关于传销,微信平台只允许两级(包括发展人员本身)分销模式,三级以上分销,会停微信支付功能和封停帐号。”

所谓三级分销模式,不管垂直还是平行拓展,都可以无限拓展,但提佣关系只能到三级。微信第三方开发商微巴品牌总监徐燕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但也会有一些平台打擦边球,提佣关系建立很多层级,而且发展分销商还有返利,这说明利润本来就是虚高,而且涉嫌拉人头传销,这是微信整治的重点”。

自媒体人“万能的大熊”宗宁也公开提醒三级分销:“云在指尖八层返利五个级别,但实际上,总共有52层。所以,三级分销也不要掉以轻心,所谓的三级以内不算传销,说的是整个销售网络总共只有三层。”

近年来,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传播便利,新型的传销模式不断涌现。很多网络传销分子对传销进行包装,隐蔽性强,让人难以认清其本质。尤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微信传销案例屡见不鲜。

当下,很多微商已经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传销嫌疑,甚至一些传销团伙干脆就转战微商。而微信朋友圈本身具有的社交属性,也正是微商成为传销温床的原因之一,“朋友圈内天然有比较高的信任度,所以会成为滋生非法传销理想的土壤。”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延来表示。

微信毕竟是社交在前、电商在后,与淘宝这类电子商务平台有着明显区别,因此在资质的审核上需要进一步监管。

在此前,央行曾落实“史上最严”支付新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实名制,对个人支付账户分类等,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新规一经执行,没有支付牌照的微商城平台便不能再截留商户的货款。

不仅如此,微信在7月5日还发布了《微信公众平台关于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的公告》,称将严肃处理返利返现欺诈行为。随后,微信官方曾整顿三级分销,截至7月,微信已关闭3000家微商城的支付功能,十大三级分销平台

而这次对“云在指尖”的定性只是信号,微商行业或将大洗盘。

作者朱梦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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