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基金在早期宣传中明确表明定增标的为5只,且明确分散平均投资,但实际操作中只投资了4只标的。而探路者一只股票就占比高达52%,所投四只标的没有一个是拟定标的。最终,因为探路者的单边下跌直接导致了净值的巨大损失。

另外,根据销售基金的合规程序,需签订书面合同再进行销售付款,但宜信财富所采取的先付款后签合同的行为已明显违规。同时,该基金原定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即使加上了6个月的延展期,最晚也应于2018年3月11日到期,但实际上该基金到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喆颢资产在未召开投资人大会的情况下擅自将产品期限进行了延期。

根据《合同法》约定,签订的基金合同,除遇到无法变现的情况外,在未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未取得投资人同意变更合同期限条款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无权擅自延长基金运营期限。

而作为资金管理方的喆颢资产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延长了基金存续期限,已涉嫌严重违约。作为占比第一的探路者自购入起股价就一路下滑,而延期不予减持的操作更令投资者无法及时止损,最终造成了更大的亏损。

旗下员工涉嫌诈骗,宜信财富管理存在缺位

在2014年“8亿坏账事件”之后,宜信旗下宜信财富在2015年又出现过一起员工挪用资金跑路事件,到了2018年,宜信财富客户经理诈骗1亿的消息,再一次将宜信财富推向风口浪尖。

2018年7月12日,宜信财富官方公告显示:宜信财富客户经理刘某因涉嫌诈骗,向警方自首。有受害人表示:“这次被骗的有几十位投资人,总计已超过1亿元。”

其中一位投资人称其先后在宜信的好望角平台上投资了180万元,并将这笔钱打给了负责对接的宜信财富员工刘某。刘某承诺将会把投资款转入宜信财富,但投资人在宜信财富APP上始终未看到“投资成功”的提醒。心中存疑的投资人便赶赴宜信财富公司求证,发现和他遭遇同样情况的人不在少数。

随着事情的不断发酵,宜信财富发布公告称,“经初步了解,刘某(涉事员工)涉嫌个人欺骗行为,宜信高度重视客户和同事的合法权益”,直接将该事件定性为“个人欺骗行为”,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面对宜信财富的“无赖甩锅”,投资者愤怒不已。虽然宜信财富并未参与诈骗但作为企业方宜信财富毫无疑问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首先,涉事员工用于诈骗的工具正是宜信财富推出的产品,正是产品存在着漏洞,才让不法份子有了可乘之机。其次,在投资者看来,经理人就是企业的名片,正是基于对企业的信任,才会让投资者放心地将钱交给经理人,明明是企业内部对于人员管理的缺失、风险防范意识的单薄、对财务流程的疏忽,才让涉事员工钻了空子,宜信财富简单的一句“个人欺骗行为”,让投资者十分寒心。

在互金平台爆雷潮中,宜信财富也并未幸免于难,同时还有宜信大规模裁员的信息在网络上不断发酵,宜信财富“涉嫌诈骗”、“基金问题频现”、“深陷投诉风波”的新闻也屡见报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距离宜信财富所计划的上市时间已越来越近,留给宜信财富犯错的机会并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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