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单车、美团单车、和滴滴青桔的新三国杀

近日,美团旗下摩拜单车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2月,共有近18.92万用户通过App等渠道举报私占、破坏共享单车超27.87万次,涉及车辆超20.56万。

仅举报涉及共享单车就高达20.65万辆,未被举报的私占、破坏单车数量有多少?

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大家难免都会感觉有点沉重,毕竟在2017年,共享单车就成为了中国“共享经济”最受关注的一种成果,同时在舆论中,“共享单车是一面国民素质照妖镜”也成为了一种共识。

但目前看来,一部分人对共享单车的私占和破坏,依然是一个威胁共享单车行业发展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如同附骨之蛆,在共享单车兴起、繁荣、冷却的每个过程中,都没有得到过有效治理。

但是可以非常明确的说,私占、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私占、破坏共享单车侵犯了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财产权,警方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可以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拘留、罚款处罚。

以现代法律的严肃性来说,不存在法不责众的回旋余地。但是私占、破坏共享单车的人实在太多,很可能数以百万计,这不是一个单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问题的根源很可能在于,当前社会依然盛行的“占有”价值取向,和共享经济的“非占有”、“共享”价值构想之间,并没有一个充分的缓冲和过渡。

共享单车成为“共享经济”的奇葩?

“共享经济”是美国两位社会学家在1978年提出的一种构想。其主要特点是,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个体可以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

受限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在2010年前后,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时空限制被进一步突破,“共享经济”才算是落实到了现实实物层面,这时开始出现Uber、Airbnb这样的实物共享平台。

中国“共享经济”的最早代表,可以说是2012年成立的滴滴,但是2014年成立,开辟共享单车行业的ofo,拥有更纯粹的共享经济理念:“以共享经济+智能硬件,解决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

ofo的“城市大共享”计划,多少可以看到它对这种理念的贯彻,这个计划欢迎自行车品牌与生产厂商将自行车接入ofo,同时也鼓励市民将闲置自行车共享出来,接入ofo平台为更多人提供服务。共享出自家自行车的市民,也可以免费使用所有ofo平台的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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