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商业奇才锒铛入狱始末

雷士照明创办人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锒铛入狱,被判刑14年,一代枭雄没落,让人唏嘘不已。

1998年,吴、胡永宏、杜刚合伙创办雷士照明,分别持股45%、27.5%、27.5%。2002 年,吴长江股权被稀释,三分均持股份。

2006年,吴花了1.6亿人民币,收购胡永宏、杜刚所持股权,雷士照明开始姓“吴”。(万万没想到这却是个坑)

为了这1.6亿,吴到处奔走,最终以稀释自身股权为代价,先后引入财务投资者软银赛富、高盛和施耐德电气。

没想到的是,赛富和施耐德联手策划“逼宫大戏”,2012年,吴被罢免,软银赛富的阎焱出任董事长。

吴气得牙痒痒,他脑洞大开,找到德豪润达的王冬雷,签署“秘密同盟”,王冬雷入股雷士照明担任董事长,帮助自己夺回权利,并把“死对头”阎焱赶出去。

一代商业奇才锒铛入狱始末

三个男人的战争:左起(王冬雷、吴长江、阎焱)

看似高明,但入局后的王冬雷失去了对吴的信任,再次引发控制权风波。2014年吴再次被驱逐出亲手创办的公司。

接下去下来吴锒铛入狱。这一次,他是真的出局了。

关于创始人与资本之间的博弈,似乎是一个永远没有解的话题,小巴跑去问了几位大头,来看看他们是如何看待吴长江、雷士照明以及上市公司的股权之争。

“缺乏公司治理意识,一步步造成悲剧”

吴长江作为草根大学生,跟随中国制造的脚步成长,成就了上市公司,本来可以成为楷模,却因不懂、不讲公司治理而锒铛入狱,实在可惜。

把公众公司当作个人公司,这是他的悲剧所在。细细分析,他的悲剧是一步步造成的。

在公司还未上市前,吸收资金太多,稀释股权太快,埋下祸根。

公司发展速度和用钱应匹配,吴长江没有协调好,导致财务投资人成为第一大股东,自己的实际控制权薄弱。不过,只要他维护好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就能平衡。但他不讲公司治理规则,又不讲契约精神,最终失去投资人的帮助,在2012年遭遇大权旁落。经过冲突后,阎焱还是妥协了,吴长江重回原位。

意识到危机的吴长江渴望强强联手,找到了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两个年龄、学历、创业经验甚至连形象都相仿的男人,当年肯定一见如故。

但他犯了错误,引进同样背景的战略投资人特别忌讳。商场如战场,战略投资人的对抗性和控制性比财务投资人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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