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着名咨询公司埃森哲率先提出“第四方物流(Fourth Party Logistics,4PL)”概念,并将之定义为:“一个供应链集成商,它调集和管理组织自己的以及具有互补性的服务提供商的资源丶能力和技术,以提供一个综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也即4PL提供的是整个供应链优化服务,它必须整合(或者拥有)三个方面的资源:
1丶供应链管理。4PL需要具备供应链管理技能和经验,才能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拥有这类资源的企业一般为管理咨询公司,其核心是供应链管理专家。
2丶信息技术。供应链解决方案的形成是以信息系统为载体的,比如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丶决策支持系统等。要开发这类系统,离不开IT技术的支持。拥有这类资源的企业一般为物流软件公司或大型咨询公司(例如IMB)。
3丶传统物流商。这类企业一般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丶仓库和庞大的配送人员。如果他们仅仅为客户提供货运或者仓储 等功能性服务,则为第二方物流(Second Party Logistics,2PL);如果他们为客户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则为第三方物流(Third Party Logistics,3PL)[1]。在国内,这样的企业有中国邮政丶中铁快运丶德邦物流丶顺丰等。
在跨境电商物流领域,我们发现有些物流服务商通过整合国内段丶国际段以及目的国当地物流,为跨境卖家提供专线物流服务;有些物流服务商则搭建信息系 统,连接Ebay平台卖家和DHL/UPS等国际快递商,让平台小卖家也能拿到国际快递商 的折扣价;还有些物流服务商在海外建仓,并提供订单管理丶库存管理等增值服务。显然,这些物流服务商不是2PL/3PL,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丶配 送人员,仅仅是整合了不同物流商资源,并利用信息技术为跨境卖家服务;此外,他们也不是4PL,因为他们还不涉及采购管理,缺乏供应链管理经验,无法为卖 家提供从供货商到消费者的供应链网络优化服务。考虑到他们和4PL一样,都是各类资源的集成商,并且未来很有可能向4PL方向发展,因此,我们称他们为 “类第四方物流”,典型代表企业有递四方丶出口易等。
为什么在国内还没有成气候的第四方物流,在跨境电商领域却已经初见端倪?这主要源于跨境电商物流具有以下特殊性:
(1)跨境电商物流链条长,流程复杂。一方面,跨境物流包括国内段物流丶国际运输和目的国物流三块,一般需要多 个传统物流商合作完成;另一方面,跨境物流 涉及出口国海关和进口国海关,需要相应的代理公司协助清关。在这种情况下,(类)第四方物流便能很好的发挥出“集成商”作用,整合不同的传统物流商和清关 代理公司,为卖家优化物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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