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东:工商打假后的痛苦转型,阿里的上帝是卖家不是消费者

[东哥解读电商]明天7日阿里就要发布Q1季度财报了,东哥推算的结果,2015年Q1,预计阿里巴巴GMV在5594一-5720亿,同比增长率30-33%,将低于资本市场预期,东哥倾向于同比增长率32%,5673亿。近期发改委披露数据2015年一季度全国网购零售额7607亿,增长41.3%,如果阿里的市场份额按2014年的81.5%算,第一季度交易额就是6202.4亿元,同比增长率就是44.2%,高于行业平均增长速度,也超出资本市场预期!是的,阿里2015年就超出市场预期了,也高于电商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

不过,不管2015年第一季度发布什么样的增长数据,遭遇了工商总局打假风波,在行颠上台后遏制刷单,并进行大刀阔斧的剧烈地改革调整,第二季度的指引想必不大会乐观的。另外,不管行颠怎么改革,是不大可能扭转整个外部市场环境的趋势。今天东哥并不想讨论阿里GMV的问题,变数很多,而是想问一个简单的问题。

淘宝/天猫的上帝(用户)是谁?

是不是感觉这问题很愚蠢,淘宝的用户难道不是近4亿消费者买家吗?当然不是,用户是给你钱的人,给淘宝(天猫)钱的是卖家,而不是消费者。卖家的衣食父母上帝(用户)才是普通淘宝购物的消费者。

淘宝(天猫)丶拍拍丶京东平台,本身并不提供商品和服务,提供商品服务的是淘宝(天猫)上的卖家,而淘宝只是提供了撮合交易的平台和工具。消费者追逐的是品牌,是商品,而不是平台。比如一个消费者要买一件Zara的衣服,然后去了某个商城。无论是线下的零售商,还是线上的平台,一直都非常清楚,只有吸引有竞争力的品牌及商品,才能够抓住消费者。

那么品牌,卖家选择平台的理由是什么?

这似乎又是一个低级问题!

难道不是哪里有用户有买家,就去哪里吗?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之前腾讯拍拍和百度有啊有用户,为什么卖家就不愿意去,并且留下来呢?

因为腾讯拍拍和百度有啊,投入产出比低,因为做阿里淘宝能赚钱!是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做淘宝能赚钱。

真的这样吗?但这绝对不是问题的答案所在。的确大部分赚钱的卖家在淘宝,那是因为卖家的主体在淘宝,800多万,10%赚钱,就是80万,京东POP商户数好像还不到10万家。所以东哥建议换个角度问个问题,基于我们已经知道的可能事实,既然淘宝上大部分的卖家不赚钱(如果算上自身劳动力丶机会成本应该是亏大了),为什么还要坚持在淘宝(天猫)开店呢?为什么淘宝(天猫)反复调整规则反复折腾,不断拉高门槛,提高经营成本,平台虐我千百遍,我爱平台如初恋,卖家还要坚持在淘宝(天猫)平台的理由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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