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的微信群的滴滴打车红包,不要说你没见过!
如果你也参与了某一次滴滴打车后的红包分享,应该能够总结出:
企业的商业行为,与具备完整的电子支付能力的红包体系结合起来的时候,是可以刺激消费者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分享企业希望消费者分享的信息。借助滴滴打车的红包,以病毒式的长尾传播已经成功证明了社交媒体营销的可行性。
微信平台正逐步开放红包和卡券功能给所有的认证企业,以及有赞,点点客等第三方微商服务商。这会直接帮助企业建立自己的微商系统营销模式,微商们将会利用这套具有创新型的营销方法,驱动商品在微信朋友圈的传播和直接购买,相比依靠公众号的创意和段子,来驱动消费者传播,同是一种更有效和可控的营销方式。
到目前,我们都已经很清楚,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与人,人与企业之间,连接更加的直接,平等和多元。企业更愿意把原本花在传统数字媒体,红海电商平台渠道的广告费,伪装成微信红包,卡券直接发给第一圈层的消费者(自己的粉丝丶会员),以及第二圈层的消费者(粉丝的粉丝),来刺激他们并通过他们带来更大的丶爆炸性的流量。
“躺着挣钱”只是时间问题,因为人的本性是自由,没有人愿意被公司组织约束住拿着饿不死富不了的薪水!微商——社会化媒体营销就是下一个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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