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性抵租、被包养,为何一、二线城市物化女性现象如此严重?

文/熔财经

作者/吹雪

之前,山东有个姑娘,因为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虐待致死。

身高超过一米七的她出嫁时还有160多斤,死亡时只有60多斤了。根据已有的信息,我们可以还原2018年1月31日方洋洋死亡当天的细节:

早上8点半,她婆婆让她去刷锅,她不干,被公婆拿半米的木棍抽打;

上午10点,她婆婆让她去洗衣服,她不干,被婆婆拿木棍打了头、肩和腿;

上午10点半,她公公让她去宰鱼,她不干,她公公就让她站在院子里用木棍抽打了4下。

上午11点半,一家人准备吃饭没叫她。下午3点半,她公公修插座让她取工具,她没取,她公公拿着剪刀就把她的头发剪了。

下午4点半,她丈夫叫她去洗衣服,她不干,其公公又拿木棍抽了她一顿。短短一天时间挨了4、5顿打。

之后,方洋洋躺在床上睡觉,6点左右两眼发直呼吸不畅死亡,法医鉴定为“因营养不良而多次遭受外力钝挫伤造成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可恨的是,3年来,村民尤其是邻居们,一定不止一次听到了方洋洋被虐打的惨叫。有人想到了报警求助了吗?没有。因为不能怀孕就没有人权了吗?都2020年了,女性还只是生育工具?

清华学姐污蔑学弟摸自己屁股,发圈称要让他“社会性死亡”,评论竟然有人说:“诬告多了男的才知道避嫌不是吗?”

看到这里,你首先会想到什么?

A、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B、 自古佳人多命薄,怎一个惨字了得

C、 血口喷人,六月飞雪

D、 但求床第与生养,物化女性何时休?

相信很多人第一反应不会选D,而这恰恰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但同时它也是争议最大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聊聊 “物化女性”与“女权”。

但有些人理解的不是很准确,所以按照惯例呢,咱们先来做一下名词解释。物化女性,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女性的身体、身体部位或者是性功能,在认识上从她本人的整体分离出来,纯粹当做是工具看待的情况。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N号房事件。N号房反映的是26万男性物化女性的心理,在他们眼中,看到的只是女性的身体,只把她们当做自己泄欲的工具。而与此相关的女权,我并不认为它是一个贬义词,女权是希望在全人类实现男女平等的女性主义,把女性权益当牟利工具的女拳才应该唾弃。

从古至今,我们都无法否认女性被物化、被当成男性附属品的事实。从白居易的《长恨歌》就可以看出来,“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在无数流传下来的古诗词里,夸赞的最多的就是女性的容颜,女性仿佛只要当个合格的花瓶就好了。甚至为了不让女性读书,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无法掌握生产资料的封建女性,价值也就止于观赏,止于床笫之欢。而现在,游戏里的女性形象清一色大到夸张的胸配以纤纤细腰,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因为就是个棋牌游戏都要蹦出一个肥臀巨乳大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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