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杭州下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人爱家金融特大非法集资案,首批被指控的骆某某等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人人爱家金融以预期年化7%至12%的收益率吸引173万人注册会员,实际投资会员30万人。至案发受到损失未获兑付的会员合计约3.7万人,未兑付总金额约31亿元。目前该案尚未见宣判信息。
2019年10月20日,警方发布的第8则通告显示,公安机关累计冻结相关银行账户70个,共计资金4755万元,累计扣押车辆2辆,累计查封房产26套、查封土地16宗,累计冻结10家非上市公司相关涉案股权。案件资金归集账户陆续收到还款575万元。
要求员工退缴工资引争议
在杭州下城警方发布的最新通告中,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被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杭州孔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指定账户。
警方同时郑重告诫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石激起千层浪,经由媒体报道后上述事宜迅速引发热议。有观点认为,要求网贷公司员工退工资的行为不太常见,但是在情理之中。不过也有观点表示担忧,此举会否对涉案平台保洁等后勤人员不公。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连大有认为,追缴涉案平台员工工资应当区别对待,追缴的前提是参与了违法行为,并被法院确认其工资是违法行为所得。连大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般性工作如只复印打印材料,负责打扫卫生等相关人员,不可能知道公司业务性质是否违法,其工资应为合法收入。其核心为是否违法所得,需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按照刑法规定,任何人因为犯罪行为而取得的非法财产,都应当完璧归赵,公安机关有权追缴,待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后再发还被害人。一些公司的管理层打着各种名目,瓜分了广大投资者的血汗钱,不追回显然说不过去。
不过,刘俊海也表示,追缴工资涉及到刑法跟劳动法的平衡,每个人对于自己取得的合法劳动收入皆有产权。但是违法取得的财产,如涉案平台拉下线拉人头获得的提成是违法所得,当然也就不受保护。
刘俊海指出,应对相关收入进行甄别,合法收入要保护,非法收入要追缴。如公司保洁、司机等底层工作人员,可能大部分人不知道公司从事的商业模式,挣得都是辛苦钱。如果能证明其收入是合理合法的,就应该受到保护。他同时提醒,若不清楚自己取得的财产是否合法,应及时咨询相关公安机关。
广东楉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楚鹏的看法则有些不同,他支持对涉案平台所有员工的工资进行追缴。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追缴涉案平台员工工资,此前在河南已有先例。他认为,若涉案公司的款项没有真实投资,那么就是欺诈行为,而这样的欺诈行为,表面上是单位行为,但实际上是每个具体个人的行为。
“法律就是要扒开表面看真相。”袁楚鹏基于自己的经验表示,相关涉案公司对所有的员工都有内部揽客培训,有培训就有共谋。而共谋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前线销售业务人员是直接的,负责后勤保障、劳务的人员是间接的。直接故意的构成犯罪的是犯罪所得,间接的是故意放纵以获得非法收入。间接故意的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其工资仍属于非法收入应当追缴。
11月20日晚,在得知上述追缴员工工资事宜后,在人人爱家金融的一个投资者维权群内,一位投资者向记者表示,“(对此)没有看法,只是又多了一些维权的人,你打工工资退还你怎么想?”而另一位投资者则只是反复地问着着同样的问题:“投资的钱还有希望挽回吗?”
文章来源:华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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