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消息,工信部公布《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宣布该规定于6月30日起施行。按规定,短信息服务需向用户收费的,应保证计费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丶短信息服务(内容)提供者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由电信管理机构处以1-3万元罚款。

短信产业发展十年,运营商承担了大部分的舆论压力,这次政府“规定”的出台,既是给运营商划清了底线,也是给短信产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产业规范化,前途更加明确。

从“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工信部是反对垃圾丶诈骗短信的横行,鼓励行业短信的发展,“规定”总则第五条:“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短信息服务的自律性管理制度,引导会员加强自律管理。”事实上,短信产业的部分从业者已经走在了工信部的前面,2015年2月以河南腾信丶上海创蓝丶广州巨辰牵头的11家短信企业联合成立短信产业联盟,并于2月的联盟成立大会丶3月的二次会议上所有联盟成员达成共识:坚决扫除垃圾短信,给市民一个安全放心的手机收件箱。

创蓝钛牛哥:工信部为短信行业指明新未来

“规定”短消息服务规范第十条:“不得发送含有虚假丶冒用的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第十三条:“未经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转让或者出租端口号。”这标志着只有真正拥有工信部审批端口号的企业才有资质提供短信息服务,通道混乱的现象将得到解决,此举不仅仅是让短信行业更加规范,同时也提升了短信服务的质量。这对已经向工信部申请了端口号的企业将是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支持。

“规定”用户投诉和举办第二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举报途径是一直都有的,甚至有同行恶意投诉,但是工信部委托举报中心受理举报,必将对举报的真实性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一旦有同行恶意投诉被错误处理,这无疑是工信部自己打脸。所以同行恶意投诉将会从法律方面间接得到控制,对于用心做好短信产品和服务而抢占市场的企业是更大的鼓励。

“规定”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必要时,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对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这里最关键的两个信息是“信用档案”和“监管谈话”,这对于短信从业者来说是比罚款更大的处罚措施。对于中国进一步完善的信用体质而言,个人“信用档案”的污点将会影响到当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监管谈话”就不细说了,大家懂得。大力度的处罚违规者,对于真正的行业短信从业者将是福音。

“规定”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也明确说明了对于违反各项条款对应的处罚措施,对于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的短信从业者堵上了最后一个漏洞,“规定”出台以前,广告短信丶垃圾短信丶诈骗短信借行业短信的漏洞难以根治,并可能影响行业短信的存亡,2013年10月运营商通道全面管控,几乎上演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幸而移动互联网的汹涌浪潮,为行业短信开辟了新的市场,“规定”之后处罚明确,行业短信的发展空间更加健康,以短信产业联盟为代表的大批胸怀大志的企业也将迎来更多施展拳脚的空间。

创蓝钛牛哥:工信部为短信行业指明新未来

最后创蓝钛牛哥再次呼吁短信从业者:遵守短信行业公约,共同引领行业高峰。


文章TAG:未来  行业  短信  联盟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