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享受此次补贴的人员为: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初次创业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廊坊最新社会民生信息
据了解,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持《就业创业证》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100%)中单位应负担部分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100%)的2/3给予补贴。初次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缴费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100%)给予补贴廊坊民生新闻资讯
市民如想详细了解申报事项,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227946。
市辖内就业困难人员可就近到各劳动保障事务所咨询办理,各县工作开展情况详询所在地人社局就业科。
(文章来源廊坊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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