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何审判时俞渝坚持说感情没有破裂?

外人不得而知不便随意猜测,按照李国庆的说法,俞渝试图通过拖延时间的方式转移共同资产。此外,李国庆表示他获得了公司两位股东的支持,按照夫妻共有原则平分后再加,使得其实际获得53.87%的支持。作为旁观者,目前似乎是想不到别的理由让她拒绝离婚或者说拒绝现在离婚。可如果俞渝争取到儿子的股份这份支持,扭转局势的机会似乎是大大增加。

根据现在事情发展情况,围观者或许也会感觉俞渝之前迟迟不离婚像是缓兵之计。现在按照李国庆的说法,让儿子突然杀出则有些釜底抽薪的味道。

官司输赢不论:悲剧"老实人"标签或成定论?

我们看到过太多父亲写给孩子的家书被广泛流传和诵读。

石油大王约翰·D·洛克菲勒的《洛克菲勒留给儿子的38封信》、透露了摩根强大富有秘籍的《摩根家书》、罗杰斯给女儿写的涵盖自己成功经验的12封信,这些书信都寄托着父亲对孩子的期许。

"文科状元"李国庆的文笔毋庸置疑,但他给自己儿子写的内容却只能是"既然你下了战书,我也自然会在法律规则框架下和你过招"的无奈。

不只是父子,也是被告和原告。看似微博用语风轻云淡,想必李国庆心里并不舒服。毕竟血浓于水,而且在他看来,似乎儿子的行为是俞渝在操控。

作为外人具体案件走向以及相关股份细节我们并不清楚,只能根据可能存在的情况来推测这场父子官司可能存在的结果。

类似于这样的争议通常比较复杂,外国国籍是否会给其持股带来不便?孩子的股份是父母的赠予还是明确的代持?学过法律公共基础知识的都明白,如果是赠予,除非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那么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当然了,如果是很明确的代持,李国庆儿子获得股份的希望很大,但能否成为股东却要另当别论。

针对这一李国庆夫妇被他们儿子起诉这一事件,网上有律师表示股权代持协议有效,也只是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之间具有内部效力,这不是成为正式股东的标志。如果权利人想要成为公司实际股东,依然需要按照公司对外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不能直接成为公司股东,

除此之外,按照目前的股权架构,俞渝是大股东,李国庆是小股东,而他们代持儿子的股份是否应该认作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被代持的股权是否属于隐名股东的财产,需要结合婚姻法具体判断。在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时,婚姻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一般法,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二者有冲突的时候,原则上应当是特别法要优于一般法。当然了,目前外人对相关细节不了解,可能只有开庭判决后才知道具体代持的情况。

然而,按照目前李国庆传达出的信息来看,会给人一种没心机的"老实人"这样一个印象,就像职场老实人通常受欺负,斗不过人精。而且老实人李国庆在这场官司中无论如何都不会是赢家,不只是因为这是父子官司,即便赢了官司,从受理到开庭再到审理需要时间。对共同财产存在争议,或许他与俞渝离婚的审理可能还得往后推迟,这似乎迎合了俞渝目前拒绝离婚的要求,与李国庆要求现在离婚的诉求背道而驰,而这似乎从某种程度上也提高了李国庆说这起诉讼是俞渝策划的可信度。

唐代《郑氏墓志》写道:"终点相连即原点,亲人亦作陌生人",原是记录唐代离婚女子的墓志和哀怨。李国庆在其微博中也曾引用表达心情。按照他微博上的说法,目前的矛盾似乎由他们夫妻二人争执转为他与妻儿的争执。

从围观者的视角来看,从亲情的角度去思考,这对中年夫妻无论因为何等原因走到陌路,都不应该把孩子牵扯到二人的博弈当中。孩子再成年了也是自己的孩子,没必要把孩子牵扯进来,无论父亲还是母亲,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远无法抹去的,更不能一刀切的让其站队与另一方面为敌。

从"干儿子"当当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也是李国庆、俞渝二人的冲突本源。公司夫妻占股比重大,就像夫妻店,需要先尽快解决二人的家事,才能更好地处理公事,不然只能是每天疲于应付对方。既然都口口声声的希望当当更好,那股权问题不妨交给法律判决,闹剧也该消停了,建议离婚一来为了彼此的体面,二来没有家事的干扰才能更专注的公事公办。如果要比较二人谁更适合管理当当,股东决策通常是从公司利益出发,李国庆能争取到其他股东支持,或许他更合适一些。

从夫妻反目成仇到父母孩子对薄公堂,这不免让人感到些许的心酸。如今,这场闹剧需要的不是火上浇油而是尽快解决,让家庭的归家庭,公司的归公司,剧情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庆俞年"真该落下帷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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