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原价一词并非是一个简单的用词,而是具有特殊的定义,一旦乱用情节严重,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

在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条款解释的通知中明确:“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而“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Q:为什么不得使用“原价”描述?

A:法定意义上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Q:我该怎么改?

A:建议您根据《淘宝价格发布规范》进行修改,避免违规处罚。

Q:如果我不改会如何?

A:淘宝将按照《淘宝价格发布规范》要求对违规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Q:该规则,是否会影响打折工具的使用?

A:该规则不影响打折工具的使用,目的是为了规范商家的标价行为。请各位商家在使用打折工具的时候,保障商品的标题、图片或者详情页面中描述的商品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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