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巨头京东起诉天猫的“二选一”诉讼,出现重大变局。
澎湃新闻获悉,拼多多、唯品会两大电商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此前,京东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10亿元(下称东猫案)。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今年9月12日,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9月26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这也意味着,三大电商京东、拼多多、唯品会联手,意图就“二选一”争议在司法层面上“围攻”天猫。
多名专家称,此次诉讼可谓电商领域的一次“火星撞地球”,司法如何界定互联网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行为,将对电商行业的持续良性竞争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家电商“围攻”天猫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将京东起诉天猫的“二选一”诉讼置于公众视野。
该裁定书显示,提起诉讼的原告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被告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
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今年9月中旬,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9月26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诉求,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唯品会、拼多多申请加入诉讼的理由完全相同,语言表述基本一致。唯品会、拼多多认为,两公司也是天猫重要的竞争对手,且在同一相关市场,也受到“二选一”影响,因而“东猫案”的处理结果对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另据公开资料,早在2014年3月10日,腾讯与京东联合宣布腾讯入股京东15%,成为其重要股东。京东的2018年年报显示,腾讯持股17.8%,为第一大股东,刘强东持股15.4%,为第二大股东。近年来,腾讯又分别入股拼多多、唯品会等电商平台。2017年12月,唯品会发布公告,称腾讯和京东以现金形式向唯品会投资总计约8.63亿美元,交易完成后,腾讯和京东分别持有唯品会7%和5.5%的股份。拼多多2018年年报显示,腾讯持股16.9%,为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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