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两千多年前,《左传·桓公十年》的警示依然振聋发聩。
2016年小寒刚过,快播王欣案在北京连审两天,牵动着无数网民的神经。“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天天都能收到诈骗短信,为什么中国移动不转型”……自辩无罪的快播和王欣在庭审中金句不断。最终,快播破产清算,王欣踉跄入狱。
数千枚以太坊被盗,价值高达5500万人民币,近日发生在四川某地的黑客盗窃数字货币案同样引人注目。最终,四川警方通过多方合作,开展大量侦测工作,在欧科云链链上天眼的技术支持下,为受害人追回部分资产,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从物理的美玉到虚拟的技术,从视频软件到区块链,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推动着人类的文明进步,但千年之间,人性的变化可能依然很微小。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两面性,技术也不例外。客观而言,技术本身并不一定是纯粹的,尤其是那些需要巨大投入而诞生的技术,可能本身被附着着不为人知的使命或目的。只能说,探索、实践、创新这些技术开发的某些阶段是纯粹的,这是人类本质力量的自我延展,一旦涉及它们所服务的目的,就不再是一个关于纯粹创造力的行为了。
不过,即使如此,在大部分语义里,坚持技术无罪仍然应该是一条人性底线,技术从来都是手段,而不应该是毫无边界的借口。
面对一个新技术,我们是抱着向善还是向恶的姿态?我们在使用它时是否在意规范和边界?当新技术能够带来巨大的使用价值和利益时,我们能否克制附着在其上的欲望或者愿意为其匹配有效的制度安排以防失控?我们是否有愿意遵守,推动它更好地为人服务而不是放任它作恶?
这一切,都是在技术之外,我们更应该审慎考量的事情。
比如在争议中不断前行的区块链行业。根据国家区块链漏洞库(CNVD)发布的《2020年区块链安全态势感知报告》,2020年区块链领域发生的安全事件数量高达555起,相比2019年增长了近240%,这其中诈骗/钓鱼事件204起、勒索软件事件143起。
这门新技术在带来可见的巨大价值的同时,也正在成为被欲望、犯罪侵蚀的温床,链上资产安全已经成为行业、警方、金融监管等多方共同面临的挑战。这既源于区块链行业崇尚去中心化的价值主张与个人封神行为并道而行的尴尬现象,也源于在共识机制这个底层运转逻辑下,在技术共识或利益共识的交叉口,那些高举“共识“的人坚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信仰或本心,更遑论那些一直游走在黑暗地带的犯罪分子的趁势侵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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