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誉为“短视频最严新规”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正式出炉。新规有100条,最受业界关注的是第93条:(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短视频新规相关内容很快登上微博热搜,业界普遍认为此前肆虐已久的“几分钟看完XX电影”“深度解读某某影视剧”等短视频乱象将得到有效治理。
总体来说,新规出台大快人心,然而也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声音。有观点认为不应该打击短视频二创,因为很多冷门电影、电视剧就是因为二次创作和解读才有了新生命力,进而被更多观众关注。持这种观点的人士不在少数,有一位视频行业的资深从业者,为了传达这个观点,特意请我喝了咖啡。
有朋友问我怎么看待这种观点,我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混蛋逻辑。按照这种滚蛋逻辑,人贩子养父母未经许可给了被拐儿童二次生命,儿童生父母还得感谢人贩子养父母?按照这种混蛋逻辑,网文作者江南未经许可二次创作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出版了《此间的少年》,让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形象再次进入校园,金庸还得感谢江南?
同时,我明确表达一贯立场:只要在50年版权保护期内的作品,一切未经许可的二次创作都是耍流氓!无论短视频二次创作也好,还是图文二次创作也罢,都是耍流氓。
那么,在《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出台后,各种“几分钟看完XX电影”“深度解读某某影视剧”等短视频博主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 我看未必,新规反对的不是二次创作,而是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
客观来讲,二次创作本身并不是豺狼虎豹,比如现在的90后、00后之所以还认识朱时茂、还对《牧马人》感兴趣,就是因为看了二次创作后的“老许,要老婆不”,才重新关注这部时代经典和剧中人物。
我们的行业也认识到了这个价值,因此今年初包括爱奇艺、腾讯视频等在内的70多家机构发布了声明。一方面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而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和必要的法律维权行为。另外一方面也表示,在合法授权的基础上,热烈欢迎更多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能够参与进来,提供形式多样、有独创性的精品短视频内容。土壤有营养,百花才争放。
你看,版权方反对的不是二创,而是未经许可的二创。如果取得合法授权,二创反而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写在最后:简单来说,二次创作不会消失,只是回归合规轨道。
那应该怎么做?具体来说,就是版权方代表(各大影视公司、优爱腾等)与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方签订协议,列出许可名单,公开获得授权。被抖音、快手、B站等认可的博主或者作者,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进行二次创作,这才是行业发展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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