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我“弱”我有理

抖音:我“弱”我有理

1、以弱者姿态蹭流量理所当然,“我弱我有理”

吴京卖房产凑钱拍出来的《战狼2》一炮而红,收获几十亿票房,网上有不少人酸他:那么高的票房、那么高的利润,打算捐多少钱做公益?一两个亿总得拿出来吧,你看哪里哪里那么需要钱来支援……

长春一个司机好好的开车上班,突然被一对夫妇拦下,说自己的孩子要去治病没车,要求司机送他们上医院,“你不走我干死你”,司机无奈载上这一家三口,还被催开快车、闯红灯。而孩子得救后,司机一句谢谢都没得到。

在人类文明中,“锄强扶弱”是普遍的传统,对于弱者天然同情,对于强者天然敌视,这种普遍的心态在中国又与儒家文化“达则兼济天下”想碰撞,最终在不少人心中生出了“我弱我有理”的怪异世界观。

原本,给予弱者不同程度的同情与不求任何回报的帮助是一种善良,现在成了“我弱,你就应该!就必须对我有同情心,就必须施以援助”。

所以,在这种独特文化背景下,抖音在舆论中拼命给自己一个弱者的帽子,等于在不少看客心中提前占据优势地位,一旦那些强者(这里是微信)做出了某些不利自己的事,就可以借势宣传,普通人的“我弱我有理”,会骂强者冷血、没有同情心、没有人情味,互联网玩家则会酸几句“企业之间不要为封杀找借口”。

这就好像在说,我弱你强,你微信11亿用户,就应该给予我帮助、提供我新用户登录权限,甚至关系链(见周天财经《抖音微信之争的真相:地盘之争,还是用户隐私之争?》,未经证实仅供参考)。

在互联网丛林中,可以做事实上的强势者,但后进者姿态放低甚至变成弱者,就有了某种光明正大蹭大平台流量的道德优势,一旦被打压就容易招来同情的目光。

2、总是被怼,借弱者身份或能翻转行业印象

一个月前的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后的第一案——抖音诉百度伙拍小视频侵权案,院长张雯亲自宣判抖音败诉。

头条系怼天怼地,怼BAT,怼搜狐、怼知乎这样的垂直玩家,在强势之余,事实上也反过来把互联网得罪了个遍。

互联网大小玩家对头条的心态是复杂的,一方面感叹张一鸣作为产品经理的伟大,纷纷要向其学习,尤其是让用户沉溺于产品、大幅增加时长的杀招,另一方面又十分忌惮头条各路出击的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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