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税法》的制定是为人民服务的,前提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以前制定的规则明显已不适用于当前的商业环境,因此我建议有关专家们应该重新审慎考虑,把个人创立的网店年营业额小于XXX万元的纳入不纳税的范畴内,年营业额大于XXX万元的,应该注册企业,依法履行企业的纳税责任。像那些拿了国际风投的钱在烧的所谓业内领先企业,京东凡客当当聚美乐蜂什么的,该收多少税就收多少税,还应该趁好时候多收一些,反正烧的不是自己的钱不心疼,大部分被资本催着业绩的独立B2C平台撑个二三年都会宣布倒闭,到时候想收税也来不及了,只能拍卖固定资产了。
回到另一头,小网店们赚到钱了,下一步怎么发展?当然是注册公司,更正规化地做生意。从商业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创业者会贪图眼前的小利小钱的,有机会突围,肯定会想把事业越做越大。中国的中大型企业越多,政府可以征税的利基也就越大,中大型企业一家的纳税贡献就可以抵100家中小企业,所以根本不用想以后没税征的事情,只会越征越多。所以政府现在必须做的,是大力扶持那些有希望发展起来的小卖家们,等他们成长起来后再征税,到时候这些卖家们会主动交税,再也不用躲着藏着掖着了。
再一方面,中国当前经济下行风险依然很大,就业难更成为此周期中最明显的问题。2012年中国大学生毕业人数是680万,2013年将突破700万,这么多毕业生中实际上找到工作的大概占一半,另一半要么创业,要么失业,要么出国。就业乃民生之本,很多的社会问题都是失业问题导致的,就淘宝来说,有网店700万家,去掉很多暂时不雇人的夫妻店、兼职店、散店,大概还有300万活跃的网店,以每家雇佣3个员工来算,光淘宝一家能为社会提供的直接就业岗位就有900万个,间接就业岗位更可达二三千万个。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不言而喻,深度解决了中国日益严峻的失业问题,也间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繁荣。
1000亿政府补贴网店创业基金从何来?
好了,回到我最初提出来的设想:政府不对网店收税,还拿出至少1000亿,给每家做得好的网店进行创业补贴!那么,1000亿从哪里来?我的建议是由超级富有的国企们出。开玩笑?不!说真的!而且如果能够实行的话肯定是中国社会的大大进步,人民群众将欢呼雀跃。为了凑足1000亿,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些数据,让大家知道这个1000亿并非我痴人说梦。
据财政部年初发布的报告显示,2012年1-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959.6亿元(1000亿只占4.5%左右)。下面我们来看一看财政部公开的2012年中国企业前20强企业(国企20强)的收入及利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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