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师:再谈共享经济乱象

今天我就以昨天的分享内容为基础,用最简洁的语言,结合最近发表的其他几篇文章和观点,再来谈谈共享经济最受关注的几个话题。

到底什么是共享经济?

虽然百度百科有详细的解释,但太过枯燥专业,很多人看了也不能理解。在我看来,共享经济在中国出现的一个历史背景就是“我们有太多闲置的社会资源被浪费了,需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利用起来”

所以我认为共享经济的前提是把闲置的社会资源利用起来,而不能新增额外的产品和服务。所以包括共享雨伞、共享纸巾机,以及之前出现的共享篮球、共享充电宝等都不属于共享经济范畴。看起来这些物品联合了互联网,也分离了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都是商家重新生成了资源来解决目前的问题,因为它们违背了“整合闲置资源”这个特征,所以这不是共享经济。

同样,目前最热门的关于共享经济的载体“共享单车”也不是共享经济的范畴,当然摩拜和OFO依然都是非常优秀的企业。以后我们看到有人破坏和打砸ofo时,不应该指责他们破坏公共资产的行为,而是破坏ofo这家公司资产的行为,这点要特别明确。

真正的共享经济代表有哪些?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讨论一个话题“什么东西适合共享”,假如你有半盒吃剩下的饼干,这属于闲置的资源,但单价过低且无法保障食品安全,再加上运营和物流等成本,如果拿来共享反而是一种降低效率的体现,所以这种产品不适合共享。同样的道理,衣服、雨伞等都不适合共享。

所以目前来看,能真正意义上被共享,属于共享经济范畴,并且做成一定规模的,还是那些“大件”的产品,主要来说就是两种:“房子”和“车子”。像北京市行驶的汽车,70%后座都是空置的,而与此同时几百万人还在辛苦的挤公共交通,这种资源浪费和资源需求同时都存在,就缺一个平台来整合,而滴滴顺风车、嘀嗒顺风车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而这显然就是典型的共享经济。同样的道理,我们私人空置的房屋,通过蚂蚁、木鸟、小猪等租出去,也是一种典型的把社会闲散资源利用起来发挥价值的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VS分时租赁

到这里我们应该都明白了,大部分打着共享经济的平台,其实应该算做分时租赁平台,当然也很很多就是纯粹的卖货平台,比如曾经火爆一时的卖雨伞的那个案例。

其实分时租赁这种模式从古至今都有,而加了互联网渠道的分时租赁,也至少出现了十几二十年。早期的公共电话亭也好,网吧也好,都属于分时租赁,同样今天的共享充电宝和自行车也都可以理解为分时租赁模式。

PS:本文作者丁道师,关于本文所述观点,欢迎来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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