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会猜是20%,原因很简单:我们一直都是被这样教的。二八定律,也被称为帕累托定律(由意大利经济学家VilfredoPareto在1906年提出),在我们周围随处可见。由顶级制片公司制作的电影中,只有20%能够成为畅销片。这种情况同样发生在电视剧、游戏和通俗读物市场上。对于顶级音乐制作公司推出的CD来说,这个百分比还会更低。根据美国唱片业协会(RecordingIndustryAssociationofAmerica)的统计,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唱片能够盈利。
但是,Vann-Adibe告诉我们说,正确的答案应该是99%,也就是说,市场对于排行榜前1万首曲目当中的几乎每一首都会有所需求。Vann-Adibe在他自己公司的统计数据中观察到了这一现象:每个月里都有数以千计的听众花钱点唱那些在其他传统点唱服务中根本就不可能找到的曲目。
人们之所以答错Vann-Adibe的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在两方面上都与人们的直觉背道而驰。第一点就是,在娱乐业中,二八定律是关于流行的定律,与销售没有任何关系。我们被禁锢在以流行为主导的惯性思维中,我们以为如果一个东西不流行的话,就不可能赚钱,也就不可能返还制作成本。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只有流行的东西,才有存在的价值。但是,Vann-Adibe,也包括iTune、Amazon和Netflix的管理者们,却发现那些非流行的东西同样能够赚钱;并且由于数量庞大,其盈利总和足以形成一个新兴的巨大市场。
对于iTunes这样的纯数字服务来说,由于不再需要货架,也没有制造成本和分销费用,卖出一件非流行品与卖出一件流行品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它们的边际利润都是一样的。流行与非流行有同样的经济基础,它们都只不过是数据库中的一条记录,等待对其需求做出响应,因而具有同样的存货价值。于是乎,流行不再是利润的唯一代名词了。
第二个原因在于业界对于人们的需求没有正确的认识。事实上,我们对于自己想要什么也并不是很清楚。比如说,我们以为一件商品,如果没有摆在沃尔玛(Wal-Mart)或其它主要零售商的货架上的话,那么对这件商品的需求量一定很低;否则沃尔玛们没有理由不卖它。至于剩下的80%,充其量也只能算是准商业化(subcommerical)的产品。
事实上,沃尔玛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大众化,它所出售的商品都是选之又选的。一张CD,沃尔玛必须卖出超过10万张拷贝,才有可能收回成本并产生足够的利润。而只有不到1%的CD能够达到这个销量。对于那6万个想要购买最新的《FountainsofWayne》或《CrystalMethod》专辑,或是其它非主流音乐的顾客,该怎么办呢?他们只好到别的地方去找了。书店、电影院、电台和电视台等,都会同样的挑剔。我们把大众市场(massmarket)与质量和需求等同起来,而事实上,它只不过代表了千篇一律的重复性、狂轰乱炸的广告效应以及泛泛而肤浅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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