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古代皇帝一直在安逸的生活在深宫大院帝,即便有些小危机也无妨。直到有一天刺客来到皇帝面前,即便最后没事,也会引起从上到下所有人的警觉。

百度此次就是如此。中国顶级企业家中有谁这样丢过面子吗?好像没有。李彦宏为什么会遇到?不少人会将其与百度的一系列槽点进行联系,这会引发百度内部对品牌形象高度的重视,从上到下形成一种共识,底层员工也会自发地去维护品牌形象。

对外界而言,互联网时代的人是健忘的,明天可能就有新的瓜吸引舆论关注。但对于百度内部而言,此次“泼水门”也会让内部上上下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变得如履薄冰。

克莱舍基在其畅销书《未来是湿的》中写道:“在信息技术普及之前的工业时代,家庭之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处于企业或协会等契约化组织之中,这是一种缺乏灵活、干巴巴的关系;在社会化软件普及的信息化时代,人们因兴趣爱好等共性特质而聚,来去自由,这将是一种更具人情味、湿乎乎的关系。”李彦宏湿身,百度的品牌如果因此变得更加湿漉漉,那么被泼水丢面儿倒也值了。

未曾谋面已结仇:文明准则与异议表达的底线在哪里?

是什么让那位男子做出“泼水门”这般惊人的举动?

对百度的讨厌和不满?对李彦宏个人的不喜欢?还是只是单纯的为了出了个名?

这让人不禁想起鲁迅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中的那句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泼水而已,不至于同刘和珍君遭受的待遇相提并论。但实话实说,这位泼水男子的行为也让人大跌眼镜。因为时代不同了,在文明社会,这种过激的反应和对人的不尊重我们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恶”,一种从未推测过得恶意。

同样的,还有此次事件曝出后,一些幸灾乐祸的评论和传播,一些企业甚至拿来“借势”。什么时候,不尊重也能成为美谈,成为营销资本了?

从人的角度来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见解的分歧。但对于泼水者以及看笑话的人而言,关于异议表达,人们追求的应该是什么?我想应该是那句经典的口号:“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能尊重观点不同的言论才是衡量一个人修养的标准。

可能在泼水者眼中的百度真的很让人讨厌,不喜欢甚至批评都是他的自由。但就因为看不惯就去泼水真的是种不成熟的表现。当初布什被仍鞋子,扔鞋者出了风头之后,这种行为社会各界都表示不能接受。同样的,对百度不满也不应该以这种一些近乎野蛮的方式发泄出去。

即便泼水是最轻度的野蛮,但也突破了文明的底线。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即便是竞争对手也不应该嘲笑李彦宏此次的遭遇,因为这不符合“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一原则,就像反恐不是一个国家的事而是全世界共同的使命。把泼水与之放在一起可能有些夸张,但打击这种不文明或许将成为整个企业家圈甚至公众人物共同的使命。

因为有那么一些人总喜欢看名人出洋相,不在乎什么文明与道德。

法国行为主义学派早期研究者、社会学家塔尔德(JGTarde)提出了模仿理论,他主张,所有社会生活的重要行为与现象都是由模仿获得的,而犯罪行为也是模仿而来的。模仿是最基本的社会现象之一,也是人类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本能。

因此,无论正面的或者负面的,只有具备足够的曝光度不排除有人模仿的可能,这也是一些模仿犯罪频发的缘由。此次泼水事件的曝出有很多“恶搞”的意图,成本比较低,受到的关注却很多,因而非常容易触发模仿效应。

试问哪一家企业没有槽点?哪家企业没有自己的黑粉?今天嘲笑了李彦宏,明天自己开发布会可能有人拿着一大瓶水倒在自己的头上。把这件事拿出来做营销更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本身就不是件文明的事,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因为就目前舆论方面来看,有不少看热闹的声音,但更多人对泼水这一行为表示不满,即便这些人有的也不喜欢百度。

遗憾的是,通过查阅治安管理的有关条例发现,由于此次泼水者对当事人李彦宏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很可能不会受到过重的处罚。但从道德和文明的角度来看,真的希望泼水者能够受到严惩,百度也应当积极进行索赔。即便恶小也不要降低作恶的门槛,不想看到以后时不时的曝出某位企业家或者其他公众人物被当众泼水,那样的话绝对是对文明社会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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