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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房出现质量问题退房换房找那个部门

拆迁房出现质量问题,退房,换房引发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常到这个时候,就没法更改了,三年前负责这个工作的部门可能都散伙了,你这个时候去找谁?就算你能找到人,谁还愿意惹这个麻烦,为你一个人的不满意去工作?

拆迁房出现质量问题退房换房找那个部门

2,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拆迁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是一件比较高兴的事情,不仅能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而且还能拿到一笔补偿。拆迁过程中也有可能遇到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如果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呢1、拆迁安置如果不合理的话,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该条法律条文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即可。2、我们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者是直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对裁决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走法律程序,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拆迁安置不合理的问题。当然,最终找谁解决我们也可以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总而言之在遇到拆迁安置不合理的问题时,我们应该拿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3,拆迁不合理投诉无门怎么办

依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你们可以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工作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投诉,要求安排合理的时间,还居民一份宁静。 110是公安部门设置的,一般来讲主管治安和刑事案件的报警工作。但有的城市实施联运机制,110也可以指令别的部门出动处置。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具体哪一部分不合理,那么相应的处理方法也会不同。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所对应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以国有土地为例,如果在看到征收决定的时候,就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两个月内申请复议,6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评估不合理,那么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是鉴定。如果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可以复议或诉讼,如果不搬迁,不复议也不诉讼可能会面临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不合理投诉无门怎么办

4,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房屋拆迁法定程序介绍:1、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5、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8、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9、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10、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拆迁影响到的房屋损害有谁来鉴定

房屋之前和施工开始后的结构如果有变化或者受损的(有对比),这责任是拆迁施工方的,你可以找对方的管理商量你的损失,如果对方态度坚硬,可以询问有关人员或者公安,态度正确点和施工方商量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如果又能力的你可以申请律师信发出警告。
你应该以加害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由法院指定有资质的财产鉴定机构鉴定。
房屋之前和施工开始后的结构如果有变化或者受损的(有对比),这责任是拆迁施工方的,你可以找对方的管理商量你的损失,如果对方态度坚硬,可以询问有关人员或者公安,态度正确点和施工方商量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如果又能力的你可以申请律师信发出警告。
首先明确的是,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房屋拆迁中,拆迁的是房屋(物),补偿安置的依据也是房屋,与户口和家庭人口的多少没有关系(存在两种特殊情形,后面讲)。拆迁补偿有两种安置方式:1、货币补偿,就是对你的房屋通过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单位)评估,然后开发单位依据评估价格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一次性给钱)。一般情况下,在拆迁时,评估的价格会略高于你的房屋正常的市场交易价格(人为控制评估结果的情况除外);2、产权调换(实物安置),就是给你安置一套房屋,由于现在的房价比较高,建议你采取这一方式(两种安置方式的选择权是你的,别人没有权利强迫你做单一选择),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一般不小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人口多少),如果你想增加安置面积,就只能在开发单位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解决。实物安置的费用包括三方面:1、实物安置房屋与被拆迁房屋的差价款问题(详细查阅当地的拆迁政策),关于原建筑面积部分,是否交纳差价款,得看你们当地的政策规定,但一般城市,这部分是无偿还的;关于超出原建筑面积部分,但在当地拆迁政策优惠范围内的部分,一般会要求交纳比市场价低的费用,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定;超过优惠范围的,一般就是市场价格。2、过渡期补助费,根据当地拆迁政策执行;3、进户费,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批件收取。 与人口和户口有关的两种特殊情况,但前提是无论你有多少户口、多少人,必须经有关部门认定(如当地公安部门等),这些人确实在此长期居住,且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虽然是长期居住,但租赁、借住、挂户等的,都不行,必须是房主自用情况,从你陈述的情况看,六个户口肯定有不能认定的(49平方米的房子住不下多少人,不符合常理):1、低保户,一般城市对低保户是有特殊优惠政策的,如增加安置面积、无偿安置、提高补偿标准等,但有严格的认定程序;2、住房困难户,与1差不多。
你应该以加害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由法院指定有资质的财产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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