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商务一直有路线之争,是通过手机网站提供服务,还是做一个类似IPHONE APPSTORE那样的软件提供服务?这个争论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之前,就有此争论,只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有IPHONE。大家看到NOKIA、MOTO的智能手机出来了,里面的软件用起来很方便,比手机浏览器上网要简单方便,所以就起了路线之争。

移动商务路线之争:便捷是关键!

争论的结果是,既有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手机浏览器上网,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手机软件。现在这个争论,又在移动商务领域重起,大家争得不亦乐乎。由于IPHONE APPSTORE的软件实在酷,所以争论有向手机软件倾斜的趋势。

那么通过手机网站提供购物服务,和通过手机软件提供购物服务相比,到底哪个更有优势?我自己觉得各有优缺点。

手机软件的优点主要是用户体验好。因为在手机软件当中,所有的人机交互,所有的图片展示,可以做得非常漂亮,可以做到跟手机屏幕及处理能力完美匹配。同时,消费者在使用的时候,也比较方便,点击一个图标,启动软件就可以。

但手机软件的缺点也非常明显。

首先,是运营成本高。手机跟电脑不同,不同品牌手机操作系统不同,甚至同一品牌的手机,操作系统都不同。所以,就存在软件适配问题,否则在很多手机上,软件没法用。由于机型众多,这个适配工作量巨大,相应成本也很高。

其次,手机软件相对比较封闭,作为B2C公司的服务载体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作为第三方平台,由众多卖家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就比较麻烦。同时因为封闭,这些软件跟支付及其他第三方整合相对比较麻烦。

再次,随着网购服务细分,每个消费者都可能同时是好几个电子商务网站的用户。如果每家公司都是通过手机软件方式,消费者在使用方面的便利性就下降,甚至比较麻烦。特别是现在大部分手机不支持多任务,打开一个公司的购物软件,就要关闭另一个公司的购物软件,使用起来其实很麻烦。

反过来,通过手机网站提供服务,消费者体验会差一些,但成本低、开放性好、消费者选择余地大。我个人觉得,对于C2C集市或者B2C商城来说,由于卖家很多,通过手机网站提供服务,短期里面应该是明智的选择。虽然用手机网站的模式,但使用脚本语言不能单单局限于WAP,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HTML,就是完全跟WWW网站使用同样的技术。

日本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无论是电脑上网还是手机上网,网站所用技术基本一样,都是HTML。但是由于电脑和手机存在的差异,所以现在专门建立面向手机访问的网站,以保证手机访问最便捷使用。

举个例子,为方便单健操作,日本的手机网站都是左右狭窄、上下很长,这样操作时,不需要左右移动,只要上下移动就可以,一只手就可以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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