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不愿意用职业

警惕职业打假人换经营方式了,开始举报偷税漏税了。

马上让同事查,不查不要紧,一查才知道这个叫成绮毅的家伙买了12元的小配件,已经在3月14日的时候把我们举报到了工商,理由是我们产品三无。后来,被我们给怼回去了。这家伙不死心,这次又举报到税务,理由是我们卖东西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这个家伙花了12元,没有回本。好吧,被迫与这种毛贼纠缠。这是当今电商的不幸。

税务局专管员很生气,后来才明白,原来我们是第一家被举报的。

她连弄一个问询笔录都不没有现成的格式。当着我们的面,与同办公室同事协商。在他们的网上文件库里面找“不开发票”,“发票违法”等字样没有搜到。后来,用关键字“偷税漏税”终于找到一个调查笔录。

照葫芦画瓢,把抬头改完后,后来不知道如下下手了,时间已经过去了90分钟了。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向她们借了一支笔和一张字,列了7个问答。

然后是打印,我们签字。插曲是,我们刚进办公室表示完身份时,专管员很气愤。大喊大叫“你们为什么不与买家协商,让人举报到我们这里”。到2个多小时的劳累,已经疲态尽显。这期间她又接收了3分举报2个协查。

我们准备告辞时,专管员说等等。然后问身边的同事,他们这种情况,举报不属实,还要不要罚款,罚多少。同事表示应该不罚款的时候,还不自信,还去请示了所长才让我们走了。

我们承诺的是,我们会把自己的资料复印一份,快递给这叫陈绮毅的。内心想,一定要作至少3分,一份快递,一份被查,还有一份去十字路口烧掉。防止这个家伙在收到快递前死了,去别处还投诉我们。

电商,在被工商以广告法,公司法等搞了几年后,现在又转移到了税务。据了解,税务回报更丰厚,比退一赔十划算。

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第六条 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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