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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所从事的房地产经纪居间行为的赢利机构。就是收中介费的~也叫信息服务费~如果你想买房,想租房,就去中介去问问。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过北京满大街都是中介额~

什么是房地产经纪机构

2,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开房屋租赁费发票吗

房屋中介机构一般不可以开房屋租赁费发票,房屋租赁费发票由出租人出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4、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有什么区别?1、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虽然是受委托人的托付而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但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的,即,行纪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而并非是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行纪人要对该合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中介合同中,中介人虽然也是受委托人的托付而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但该委托所对应的合同,是委托人与相对方签订的,即,在中介合同中,委托人是合同的当事人,而并非是中介人,中介人不参与订立合同的全过程,因此也就不承担该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2、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委托人托付、所从事的是一项贸易活动,是一种必然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则仅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这种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行为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并不会必然产生相应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后果。3、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虽然都规定了委托人要向行纪人或中介人支付报酬,但行纪合同中的支付报酬与中介合同中的支付报酬存在很大的不同。行纪合同中,只要行纪人是受委托人的托付与相对方订立了贸易合同,那么,无论行纪人是否全部实现了委托人的贸易目的,委托人都应向行纪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中介合同中,中介人只有基于其提供的订立合同的机会并促成了合同成立的,才有相应的报酬请求权,且该报酬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平均负担的,但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订立的,是不得请求支付报酬的,只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开房屋租赁费发票吗

3,房产中介公司组织上有哪些部门构成

1不能叫XXX中介公司,这种叫法是口头上的!全称应该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构成部门和标准有限公司是一样的!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
销售,财务
正规的房产中介由当地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管辖,就是当地的房管局管,但是你说的是黑中介,他们是自己管自己的!

房产中介公司组织上有哪些部门构成

4,房地产中介要开设哪些部门

在屋企开不需要咁多部门的,一来多人要产生好多费用的,通常在家里做的那些都是一个人负责很多工作的,所以招人是最好就招一些能干的人
要依据职能设定部门,先期时候你要了解你需要哪些职能,根据你的职能去设定部门,比如一开始你自己可以管财务管人事,就没有必要设定人事部财务部,简单的说,先看看你这个摊子目前有多少事,然后再去设置部门,一般就是财务、人事、培训、金融、权证、客服,你自己考虑一下需要哪些
财务部,人事行政部,权证部,然后就是店面经理和经纪人。具体就看规模大小了。
你可以看下这个对房产经纪人专业知识的页面 http://baike.yidaw.com/index.php?category-view-72.html

5,办理房产中介机构需要什么条件啊

如果是注册房产中介公司:主要是注册资金(有的地方时10万起,各地方要求不一样,建议问下当地的工商局)还要有经纪人证(苏州这要有三本以上)。 别的就是法人要年龄符合啊,有正规的办公场所啊之类的了。如果是加盟别家中介,那主要就是谈加盟费了。 剩下的就是店面、人员之类没什么特别的了。
第一: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房产中介资质证书 。 第二:房屋中介公司从事经纪活动的,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五名以上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执业经纪人。合伙企业从事经纪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两名以上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执业经纪人。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纪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一名以上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执业经纪人。 第三:注册资金10万。 办房产中介资质证书。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流程:1..申请登记;2.提交证件;3.证件查验和现场踏勘;4.填写文本、登记备案;5.核发《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第四:房产中介公司的具体地点。 第五:像易房大师这样的一款免费的房产中介软件。 第六:需要一部分业务员,人脉。。。

6,房产中介哪个比较好

新环境最垃圾 我是从那里出来的 最好倒霉的事你别碰到
每个地方bai不一样吧b 如果你买二手房时,价格谈妥、合同签好,你是不是就觉得一件大事完成了,可以安心了?事实证明不是这8样的,往往这个时候才需要谨慎,因为卖家万一反悔,你就前功尽弃了,当遇到卖家“反水”,作为损失方的买家们,你应该怎样做保护自己的du权益呢?o 垫付的钱要写“定金”9 一般地,二手房交易都会涉及垫资赎契,就是先帮业主把房子从银行中赎出来,再进行交易。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管是赎契也好、首付款也罢,买家在过户前支付的钱,在房价总额20%以内的,都应该zhi尽量写为“定金”。因为只有定金才适用双倍罚则。假如遭遇业主反价,业主必须赔付双倍定金给买家。5 假如买卖双方觉得还不妥当,还可以增加一个约定:单方造成根本违约的,除了双倍返还定dao金外,还应支付房价总额的回20%作为违约金。这里的“20%”只是一个建议,双方可以商讨决定。7 当然,所谓的违约责任,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对等的。如果买家要求业主在签订合同后不卖房子,除了定金还要再承担一笔数目可观的答违约金,那么业主也完全有权利要求买家,假如在签订合同后不买房子,除了被没收定金外,买家也要承担同样数目的违约金。
房产中介都差不多,最好找个有熟人的房产中介比较好,不会坑你,不然这里面水很深,会多花很多钱。
目前使用房在线作为管理软件,房客源人员管理上比较方便外,软件界面和操作比较适合年轻人,软件开发时间较长,软件功能齐全稳定安全,建议使用。
芜湖房产中介很多,你可以看看周一、周三的大江晚报,上面有几个版面专门刊登房产中介信息的,应该说上面登广告的大多比较正规 如果推荐,我觉得百家幸房产(有多家分店)和同利房产都不错 另外房源充足都只是相对的,不少房东在多家中介都登记,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安全可靠而且中介与银行关系要好(方便贷款)

7,比较好的房产中介有哪些呢

全国房产中介比较好的公司:1、中原CENTALINE(中原集团有限公司)(创于1978年,房地产代理服务领域领先企业,香港服务名牌,房地产代理行业较具规模型企业,中原集团有限公司)。2、链家LianJia(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0109666,十大房产中介机构,以数据驱动的全价值链房产服务平台,提供二手房/新房/租房/旅居房产/海外房产等房产交易服务,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我爱我家(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008-515-515,国内著名房地产综合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行业领先品牌,中介经纪创新企业,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Q房网(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9-000-999,国内房地产经纪行业O2O模式开创者,领先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21世纪不动产(北京埃菲特国际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00-650-9721,于1971年美国,全球较大房地产综合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房地产全链条服务业务的跨国公司,北京埃菲特国际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6、信义房屋(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800-820-4520,成立于1981年台湾,极具影响力的房屋中介连锁服务品牌,上海优秀服务商标,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7、房天下(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56318000,上市公司,家居综合资讯网站,极具品牌知名度的房产网站,房地产家居行业知名的专业网络平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美联物业(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0755-25980548,创立于1973年,美联集团旗下,香港首间较大地产代理上市公司,国内房地产中介行业领先品牌,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9、合富置业(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0755-23480433,合富辉煌旗下,国内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强大的市场影响力,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1.我爱我家地产2.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3.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房天下5.中原集团6.世联地产7.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8.安居客9.麦田房产10.21世纪不动产
麦田房地产中介差差差!为了利益,把存在争议的房子也挂出来,一旦签了协议就被套住了。而且居然让客户把定金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打到他所谓的卖方。买房客户没有看到产权证原件,契税原件,甚至身份证原件,直接让买房把钱打到卖方账户,店长居然认为没有任何风险,把别的店已经卖出的房子更高价挂出,打电话给客户推荐,一旦签订协议,变成一房两卖,真是害人不浅!

8,有什么机构可以管理房产中介

买二手房免不了找房产中介,并签订《居间合同(定金合同)》或《佣金确认书》等法律文件。由于《居间合同》大多都由中介公司自己制订,因此在这些法律文件里,对委托人的约束很多,对房产中介的约束很少。尽管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中介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主要有: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权属情况;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在本人最近办理的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案件中,法院认定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报告,以促成合同成立,从而获得报酬,但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因此其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从而驳回了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认为中介如实披露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另外,要澄清两个认识上的误区:1、中介应当仅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3、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4、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房产中介行业的上级管理部门是各地房产局以及各地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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