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挣钱服务哪个在先?
然而,对于服务广大传统企业的互联网企业而言,”互联网+”也绝对不是建立在高额服务费的基础上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虽然互联网企业是高大上的,但是它们的用户群体仍旧是传统企业,如果每个传统企业都能做互联网企业的事,还用什么”互联网+”吗?第二,过去因为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有很大的隔阂,线下企业对线上企业理解的没有那么深。现在互联网与传统企业的衔接越来越紧密,更多的平台甚至开始为企业做免费的推广,如果再有哪个平台收取过高的服务费,传统企业定不会买账。但是对于莆田系是没办法的,因为他们严重的依赖百度。
对于”互联网+”的推行与落实,今后肯定会有百度莆田之争之类的事件发生。”互联网+”传统行业要求双方都积极主动,前提是各方能能够看到长远的利益,而不要因为眼前的利益而放弃更多的合作机会。其实,”互联网+”的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只是起一个催化剂的作用,更多的融合还是企业之间的交流。总有线上的资源是线下企业需要的,总有传统企业资源是互联网企业需要的。最好的方式是互为长短版,有互补的作用。
能合作当然更好,不能合作以后有可能合作,真正没有必要针锋相对,等到相关部门介入的时候,就都不好了。就像百度莆田之争,无论是百度推广费用太高,还是莆田系医院就医看病费用高,最终来买单的都是消费者。莆田系是因为客单价太高无法获得更多的客户才会出此下策,换句话说就是利润不够高了才会联合问罪百度,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不是待百度把费用降下来之后继续使用百度推广呢?而对于未来的“互联网+”服务商而说,将来先考虑挣钱还是先考虑服务?其实,更应该考虑,在服务做好之前,能挣到钱吗?
发生在“互联网+”政策提出之后有特殊用意?
莆田系在”互联网+”以国策被推出以后,来做这个事件,怕是有其背后的意义。但是这种公开的反对,有什么重要的意义或者最后能有什么结果呢?百度做的是生意,莆田做的也是生意。百度是私人的,莆田也是私人的。百度作为网络推广平台完全有理由拒绝莆田,这是生意上的能否合作的问题,百度不是政府部门,私立医院也仅仅是个企业,企业之间的纠纷,要以此来博取社会关注吗?
即便关注,只怕关注的也是社会医疗的问题,另外就是莆田系医院的口碑及事故问题。或者,莆田要以几十万员工今后的生计来要挟百度吗?这根本也不能构成逻辑上的因果关系。要挟政府吗?除非这些私立真的能够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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