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广告是这样做的:如果商家想举办一次活动,可以将自己的活动发布出来,然后让网友去通过自己渠道转发,比如微信朋友圈丶微博丶QQ空间等,之后商家按照每个人分享出去信息的有效阅读次数支付报酬。

这样就使广告实现了自由丶精准式传播,不同区域丶行业的商家就可以选择不同区域丶职业丶年龄丶收入的网友来参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每个人的“社交圈”都有一定属性,金融圈丶时尚圈丶电影圈等等。同理,网友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任务,况且很多信息确实是对身边人有帮助的,何乐而不为?

如下图,这是某APP的截图,上面的第一条商家发布的信息1小时之内就有1158个人通过进行了转发,显示任务“已抢完”。

移动互联网的大“革”命:淘宝倒闭丶工人失业……

于是,广告行业的本质改变了:商家宁可把支付给电视报纸的广告费支付参与的网友,也不用再去花钱做传统广告了。最重要的是活动的参与感丶信任感有了很大提升,消费不再依靠广告带动,而是依靠社交。

而实际上,之前盛行的“淘宝客”也是这种模式,但是像微信这样的全民社交工具没有兴起之前,这种模式就不可能得到全面普及,再加上APP平台的开发利用,才使这种模式开始系统化完善起来,比如一键转发丶后台检测丶收益分配等。

不过,移动互联网的真正魅力还不是这些,它更具价值和颠覆性的地方在于“分享传播”性,请看下面的规则:

移动互联网的大“革”命:淘宝倒闭丶工人失业……

相信很多人对于这种“邀请”的模式并不陌生,越来越多的平台都在采用这种模式。这也是一种最有效的自然增长方式。花钱做广告来吸引用户,不如把这些钱直接分发给用户,让他们再带来用户。肯定有人会说之前商家也可以这样做,为什么非要等到现在?那是因为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这种机制的平台,就不会将上述过程简化到一气呵成丶操控于掌指之间的程度。

移动互联网的大“革”命:淘宝倒闭丶工人失业……

看到了吧,即便是看上去跟我们无关的广告行业,都会变的如此“贴近”生活,这就是变化。放眼四顾,整个社会的商业结构都在微妙变化,它会越来越碎片化丶多元化,个体特征越来越凸显,这也就意味着,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从群体劳作中脱离数来,她们塑造自己鲜明的个性,形成号召力,以实现个人价值,比如现在流行的“自媒体”和“微商”,都是自由职业者,还有更多的以兼职的身份参与进来的人,都实现了个体价值的最大化,她们是移动互联网的受益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批人。

移动互联网的大“革”命:淘宝倒闭丶工人失业……

那么问题来了,面对这些变化,我们能做些什么?

虽然每个人都隐藏着社交价值,但最关键的一点是:你首先要给自己一个定位,你的属性是什么?符号是什么?有了这些才有“独立人格”,才谈的上“人格魅力”,才能感染和影响别人,未来的立足之地是这样开拓的。

而对于企业来说,你凭什么能打通那道人与人之间的沟壑,靠的是你拿出收益作为利益驱动,还是的你产品和服务彻底打动了大家,让他们心甘情愿的去分享?

总之,互联网的发展以人为本,越来越具有人文关怀。人会越来越“个性化”,而产品和服务也越来越“人格化”。

移动互联网的大“革”命:淘宝倒闭丶工人失业……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文章TAG: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