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了案件的原告钟先生,钟先生表示,自己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是一名土生土长的驻马店人。因工作关系,常年在外的钟先生和别人交流时,经常在说到自己的原籍时,会遭到对方的调侃。“不止驻马店人,东北、西北,很多地方的人似乎都有过类似的经历。”
钟先生说,此次在电视中看到这段内容后,心里觉得很别扭,他认为自己最终提出诉讼是多年经历积累的一次爆发,他表示,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达到和平的手段则要通过诉讼,当权利受到不法的侵害之时,诉讼是无法避免的。不管官司进展如何,他都希望能通过这次诉讼,让大家重视这个问题,从而减少一些不礼貌的言语攻击。
律师说法
地域歧视侵犯公民的平等权
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张韬律师认为,地域歧视一旦发生,首先侵犯的是公民的平等权。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按照《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体现在现实生活中,找工作时某些单位不接受某地区的人,就是一种侵害公民平等权的地域歧视。
其次,地域歧视侵犯的是公民的人格权,其中包括本案涉及的名誉权等,侵犯名誉权的后果就是造成相关人员的社会评价降低,从而使其遭遇冷落,或者在职业营业职务等方面遭遇各种困境。
艺术作品不能超越法律边界
就艺术作品的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的问题,张律师表示,艺术作品可以对现实生活进行一定的艺术化加工和夸张,公众也要对艺术作品的夸张有一定的容忍度。但艺术作品不能超越法律边界,一旦构成诽谤,制作者同样要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至于是否构成侵权或者艺术作品侵犯他人什么权利,则由法官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个人无权代集体起诉
张律师介绍说,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言论是否导致相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案件中被告发布言论针对的是驻马店人这个群体,如果没有相关联的证据,钟先生作为个人是很难代表整体去主张权利的,因为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将原被告之间“有利害关系”作为提起诉讼的基本条件,绝大多数居民的利益不可能通过个体的诉讼加以保护。目前可行的方式是钟先生向当地政府或者可以代表驻马店人的机构提出申请,由这些单位或者组织机构来提起名誉权诉讼。
首例地域歧视案警方向原告道歉
2005年3月,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其辖区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其辖区悬挂了“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字样的横幅。引起了河南籍人士的强烈不满。
4月15日,河南籍郑州市民任诚宇和李东照将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告上法庭。作为河南籍守法公民,二原告感觉受到极大侮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郑州市高新区法院随后正式受理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
事情发生后,深圳警方开始积极采取“补救”措施。4月24日,龙新派出所领导与民警挨家挨户登门走访派出所辖区内的河南籍居民,针对此事进行道歉。5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对龙新派出所社区民警擅自悬挂错误横幅一事的查处情况。发言人对龙新派出所社区民警在社区悬挂带有区域歧视的横幅给河南群众造成的伤害,再次表示歉意。
2006年,该案以调解方式解决,警方向两名公民道歉,两名原告则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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