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认证介绍,请问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整理 编辑:强盗电商 2024-02-15 23: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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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概念是什么
这个认证是对环保产品的质量、性能和设计制造过程的水平和能力的认证,不同于以往的其它注重产品绿色指标的认证,是一个对环保污染治理产品的全面认证。请问,你是要做 环保的认证?还是说,你的“环保产品”做认证,比如3c,或者ce之类的?补充,那你就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吧,www.cqc.com.cn。 中标 去年就合并到cqc了~cemc也合并过来了。
2,产品绿色认证是什么
绿色印刷认证其实就是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只是各个行业叫法不同。办理认证可以百度一下“万德诚”
3,低碳产品的低碳产品认证
是以产品为核心,在产品的整个生产和销售的链条上,都采取低碳的过程和模式,以最低的能耗生产出最优质的产品来。低碳产品认证是政府用半强制化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以创新为手段,努力开发低碳产品技术,以产品为导向,引导全社会消费者向低碳的生活模式转变。英国、欧盟国家、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已进行了很多产品的低碳认证。2004年时,德国就已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达4000多种,占全国生产产品的30%以上,日本有环境标志的产品达2500多种。我国已经实行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和产品的环境认证体系,尚没有低碳的相应要求和指标,还只是停留在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的内容层面上。
4,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如何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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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申请人申请→受理及文审→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环境监测→产品检测→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审核→绿色食品认证评审委员会认证评审→ 颁发证书。
绿色食品申报方法1.绿色食品申报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制定的商标分类法,其中的第二十九、第三十、第三十一、第三十二、第三十三类食品,具备条件的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如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等食品,以及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子,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
2.绿色食品申报条件: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申请人,均可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3.绿色食品申请程序:3.申请程序是: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地、市)工作机构提交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所需文件。由所在省市级的工作机构派专职检查员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后,申请人按照《绿色食品现场检察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价,省级工作机构完成初审,合格将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完成书面审查,合格后组织绿色食品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作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意颁证的与申请人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期满后,若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申请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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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绿色食品(茶叶)的认证也是这样吗
需要去办理绿色食品(茶叶)认证需要哪些手续?
回答
绿色食品认证手续都是一样的
提问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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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目前在家具领域国内最高标准的绿色环保认证是什么
在家居领域,目前国内最高标准的绿色环保认证是中国环境标志(俗称十环标志),该标志是由国家环保总局授权的绿色认证,也是我国唯一由政府颁布的最高权威环保产品标志。消费者在购买环保家具时最好选择有这一认证的家具品牌,比如曲美家具,不止获得了这一认证,也是国内首家获得“绿色选择”称号的家具企业。认证并非越多越好,但是一定要够权威。环保方面的证书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中环协)、《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ep)、《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中国质量环保产品认证》(cqc) 具体要看是什么产品才能确定您想做的是哪一项认证
6,国家认可的绿色产品
绿色产品是指生产过程及其本身节能、节水、低污染、低毒、可再生、可回收的一类产品,它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因而能够直接促使人们消费观念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我们国家为了鼓励、保护和监督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不少国家制定了“绿色标志”制度,在绿色产品上贴有绿色标志。目前,我国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绿色产品认证,已经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_涵盖除食品、药品类之外的各种产品_、“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以及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的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俗称“十环认证”)是标示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能源等环境优势。十目前国内较权威的认证。环保产品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中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认证的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污染防治设备和家具、建材、轻工等环境有利产品。旨在通过开展环保认证,推广环境有利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推动居住环境及自然环境的改善,力促达到自然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分为基本标识和变形标识,具体标识式样如下:一、基本标识,应用于列入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并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产品。二、变形标识,应用于获得部分绿色属性(如:节能、低碳、节水、环保等)产品认证的产品。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具体使用要求将结合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实际需要在实施方案或认证规则中明确。绿色产品认证标识的发布意味着消费者以后可以根据绿色产品标识购买产品。绿色认证的目的在于通过展开统一认证工作,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的同时,为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市场保护体系做出一份贡献。而对于涂料行业来说,自家的产品如果能被国家认证为绿色产品,不仅是对企业自身研发和生产实力的肯定,同时也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中统一绿色产品标识的原则,国家认监委确定了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式样,现予发布。第二点重点任务(四)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在资源获取、生产、销售、使用、处置等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中,绿色产品内涵应兼顾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低、低毒少害、易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健康安全和质量品质高等特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产品与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统筹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属性,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的关键阶段和关键指标,建立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五)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开展绿色产品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编制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明细表,统一构建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子体系为牵引、以绿色产品的产业支撑标准子体系为辅助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参考国际实践,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统一制定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并发布认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六)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组织相关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评估,适时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避免重复评价。(七)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生活资料、终端消费品、食品等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鼓励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制定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绿色产品评价团体标准,增加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八)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对严重失信者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建立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和认证实施效果的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加强认证全过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使认证评价结果及产品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九)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标准和合格评定能力建设,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和资质管理,培育一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检测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清单、规则程序、产品目录、实施机构、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十)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围绕服务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国内外绿色产品标准比对分析,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规则,提高标准一致性,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的国际互认。合理运用绿色产品技术贸易措施,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推动我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走出去,提升我国参与相关国际事务的制度性话语权。
7,绿色食品如何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批发市场、粮库,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不能作为申请人。 认证程序:企业提交认证申请,包括《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等。企业可先向所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申请,也可直接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申请。 受理后,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现场检查、产品抽样,再开展环境监测、产品检测;然后将相关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认证评审一般每月一次。(食品伙伴网)境监测、产品检测;然后将相关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认证评审一般每月一次。
8,怎样进行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说明: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不是指不使用农药,而是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在保证产量的同时,确保产地环境安全,产品安全。所以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也不一定是无公害农产品。您可以登录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专家专栏 ,咨询上面的专家,这些专家都具有各行各业的丰富经验,可以帮助到您。食材安全这块分三个等级,无公害、绿色、有机,先说无公害食品就是没有公众危害的,比如十个人吃了九个人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就属于无公害范畴内。绿色食品就是允许你限量使用低毒无残留的农药,但是不允许你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比如尿素、复合肥之类的。有机就是在食材里面最高端的了,它部允许你使用所有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有国家级有机认证证书的产品。
9,绿色食品认证
(1)认证申请。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受理及文审。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下一程序。(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4)环境监测。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5)产品检测。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6)认证审核。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7)认证评审。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认证合格或认证不合格。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下一程序。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8)颁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心主任签发证书。标志费用是每年都需要的,检测的话好像是三年一次!也就是说你的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后你还需要再进行认证检测!!
10,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分别是啥
有机产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原料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最小;高水平的咨询师的专业指导;独立的认证机构认证。
有机产品认证的基本要求分为两层:一层是生产基本要求,第二层是加工和贸易基本要求。一)生产基本要求: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禁用物质;种子或种苗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一、认证申请条件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一、认证申请条件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二、认证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向浙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网址:www.greenfood.org.cn)下载。
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系采用无公害栽培(饲养)技术及其加工方法,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在清洁无污染的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加工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消费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生产。广义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涵盖了有机食品(又叫生态食品)、绿色食品等无污染的安全营养类食品。但从安全成份和消费对象及运作方式上划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之间又有截然不同的区别。有机食品是世界各国认同,并为国际承认推崇的一种安全消费食品。它特指按照国际有机食品生产要求,由有机农业生产出的原材料,按照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或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进行加工,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审查认可颁发了有机食品证书的所有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类、蜂蜜、饮料、调料、食用油类、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一切可以食用的农副产品。有机食品的特点是源于纯天然、无污染、富营养、高品位、高质量、有机投入,生产加工中不加入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肥等),自然生产,故单位产量不高,总量有限,可供消费的量小,因而市场价格高,社会消费群体小。在我国生产有机食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出口创汇,运作方式由国际民间行业协会按市场运作。绿色食品是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和依据我国国情而建立的国内产品形象称谓,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分为AA级认证的绿色食品和A级认证的绿色食品。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包括农药、化学肥料等),按照有机农业自然生产,产品质量与国际推崇的有机食品相接近,产品绝大多数出口,少量内销。A级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一定数量的化学品投入,但控制在不超过标准的一定范围之内,产品适应于国内高薪收入阶层和生活水平高的消费群体,少部分出口创汇。绿色食品的运作方式由市场引导、企业行为方式运作,竞争型产品是绿色食品的特征。无公害农产品是针对国内大众健康消费而建立的产品形象称谓,消费对象是国内大众普通消费群体,旨在生产农产品时,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用清洁无污染的安全技术生产农产品,保障大众食用农产品的身体健康。无公害农产品,是产品进入市场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食品安全标准,其标准属强制性认证标准,绿色食品属推荐性认证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与A级绿色食品相接近,是绿色食品生产前期的初级产品生产形式,由政府推动、龙头企业运作的强制性市场准人认证行为,不经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明确有“身份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不准许进入市场销售。按照WTO的市场准入原则,我国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从2001年起,先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个城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不准许进入市场销售,然后分批、分步骤在全国实施农产品准入制度。我省的省会城市昆明,省技术监督局宣布从2002年8月5日起先从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这五种食品开始推行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到2003年5月1日起在昆明市区上市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实行强制性检验准入制度,确保大众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必须着力推广无公害栽培(养殖、加工)技术,使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要求,并将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无公害检测认证,亮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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