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为当前相当普遍的理财-资金池模式,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丶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类,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即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行情 专区)丶股票丶债券丶期货等市场,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三类,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即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央行此番规定为P2P业务发展划定了界限,今后P2P平台应当回归中介属性,去金融机构化。行业内的一些专家丶学者也给出自己的看法,建议政府为P2P行业:

1.进行足够的道义提醒,提醒广大投资人P2P的风险;

2.严格进行行业规范,将P2P的投资理财这种模式纳入到理财产品的管理规范条理来,至少不能动辄写保本保收益之类的明显具备误导性质的广告,相对监管要规范;

3.为P2P的规范建立起合适的配套系统,建立征信系统对接工作是,针对债权流转模式,出台法律规范或者建立债权转让登记系统,让债权转让的行为进行公示,来替代以前模糊不明的“通知”。

而P2P行业自身也在积极寻求更为有效的信用建立机制,各行业协会也在通过自己的办法进行行业自律。

回归本质的理性思考

P2P的野蛮生长和风险,一度让整个行业被大家所诟病,但不得不说,P2P对中国金融市场来说是有帮助的,它能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我国金融改革的作用。

只是在大潮退去之后,,行业必须回归到理性层面,建立规范的体系,解决P2P关于风险把控的核心问题。而在这一层面上,未来不少大佬进场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比如阿里金融,一位阿里高管曾在公开场合称,P2P行业目前的坏账率有点高,等降低下来之后会考虑去做,而彭蕾也反复强调,“只要是客户需要的,监管许可的,没有触及红线的,我们都可能去做。”

类似阿里丶京东这样的企业去做P2P,会更加有优势。P2P主要面临信用缺乏和系统风险难以控制的难题,但在阿里金融的生态圈内信用是相对完善的,系统风险也是相对可控的。而且,对于阿里生态圈内的商户和用户来说,P2P一样可以解决资金渠道问题,本质上和开银行丶开小贷公司是一样的,而且杠杆基本不受限制。

而另一方面,除了大佬们的进场,专注细分领域的P2P也许是未来我国P2P发展的另一个方向。类似于温州当地的强强财富网络借贷平台,专注于市政丶建筑业投标领域,并且服务的对象目前只限于温州当地的市政工程协会会员单位。

而作为温州市政工程协会旗下的协会会员单位,这些单位每年需要通过温州市政府的资质审查(包括财政,人员配备,工程各个方面考核),审核达标条件符合的单位才有资格成为温州市政工程协会会员。

除了单一渠道客户的信用评价体系较为健全外,该平台的的投标工程均来自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温州市招标投标网,这就保证了投标工程的正规性和合法性。同时,该平台创始人本身在当地市政投标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对当地的市政项目丶企业的信用了解较为深入。因此,专注于市政工程的业务范围和单一客户群,有助于平台的风险把控。

有需求就有市场,尽管P2P行业目前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但它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一个有利渠道。未来,不管是做大而全还是专注细分的小而美,P2P行业需要回归到金融本质,强化风控体系,完善披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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