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协会对迅雷的点名事件

最近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防范变相ICO活动的风险提示》的一篇文章,其中谈到了迅雷所发行的玩客云涉嫌变相ICO,并在当晚引发迅雷股价的暴跌,超过20%。

而这也再次引发了各界再次紧张,那么该如何看待?

ICO必须警惕,但玩客云不符合特征

首选,ICO这件事必须警惕,作为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而相关部门也对涉嫌ICO的项目极为敏感,任何风吹草动都会立即有所行动。

例如在1月5日,人人网传出要发售RR Coin的ICO项目后,仅仅在1月9日,就被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而随后人人网也立即停止了该计划。

这也说明,相关部门的态度以及反映速度,而迅雷的玩客云发展到今天,相关部门也不可能不知情,而其允许玩客云的发展,也正是因为其并不具备ICO特征,并且也一直与监管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随时按照规定不断整改。

迅雷自身很早就宣布“不做ICO”,“不做交易平台”,此后更是对第三方进行严管。例如迅雷玩客云旗下的“链克”不允许进行第三方交易,一旦发现就会引发封号处理,此前已经处理了一堆违法账号,其次相关交易平台,迅雷方面也与相关部门一起联手让其进行关闭,对黄牛进行打击。

更重要的是,迅雷方面也积极的与有关部门配合进行实名制登记,为链克口袋进行用户实名登记,这些诸多举措,也已经让市场回归理性,炒作者无机可乘。

“链克”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场景拓展,而购买玩客云的用户在购买之前也自然清楚“链克”处于早期发展阶段,而自身的投机行为也必然会遭受到相应处罚。

所以反过来看,迅雷也是相关部门的参考案例,其在不断配合相关部门的法律监管,以及自我监察整顿之下,发展区块链,对整个行业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相关部门也需要根据迅雷的发展同样来完善更细致的区块链法律法规,让后来的区块链创业者也能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发展。

因此,互联网金融协会把迅雷作为典型违规对象来批评显然并不适合。

互联网金融协会有待透信息透明

而此次批评之所以引发行业关注,还在于“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名称,看上去像是某个国家部门组织,有着具体的定性权力。

但实际上,该协会从注册性质上来说只是一家民间组织,没有实际的行政特权,而其所发表内容并不带表监管层面的态度,更多的是其主观看法。

所以知道了这些之后,我认为也反过来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质疑,其信息透明度也有待更多的提升。

首先,加入其组织的相关互联网金融企业究竟审核门槛是什么?为何会出现其会员“妙资金融”的捐款跑路事件?这反过来也说明该组织成员也并不都是可靠,而在该事件发生之后,协会除了将其除名之后,为何没有更多的相关自查?

其次是,这些成员会员每年需要向该协会缴纳20万到100万不等的会员费用,而这些费用究竟用于何处?这都没有透明公开,去向不明,因此,难以具备很强的公信力。

所以在自身信息没有公开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协会可能会成为一些资质不完善,实际运营有状况企业的“保护伞”,而其对“非成员”的批评,其可信度自然也并不高。

政策层面需要包容区块链的发展

我国对于创业创新有着极为包容的态度,网约车、共享单车、移动支付等等移动互联网产品,能够在国内以如此短时间的速度进行发展,惠及大众,也正是来与开放包容的政策。

区块链作为继移动互联网之后的又一次发展机会,我国自然不可能错过这一波浪潮,而在去年区块链也正式被国务院写入“十三五”规划当中,已经成为重要的国家级战略,因此自然会鼓励大量区块创业公司的发展。

但同时,我国又对于涉嫌募集大量民间资本的行为有着零容忍,因此无论是P2P、个人贷还是区块链,但凡伤及公民财产安全的行为,一律明令禁止毫不手软。

如果明白这两点,也不难理解,为何在ICO风波之后,迅雷的玩客云却反而得到了更长足的发展,原因在于其真正符合了国家发展区块链的需求,同时又禁止并且避免了募集民间资本的行为。

在区块链“十三五”规划下,我国也非常需要一个拥有一定区块链应用场景的企业,作为其他行业参考重点,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这样的标杆企业,来逐步着手法律法规的完善。

迅雷做下载技术起家,有着大量的peer-to-peer底层设施建设经验,这些积累也将非常好的迁移到区块链的发展上,对于目前的迅雷来说,其已经铺开了大量玩客云设备,后面还在陆续增加,已经建立了牢固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有着拓展场景的充分潜力。

同时,迅雷作为一家在美上市公司,必然希望建立长期价值,而非短期,区块链这个风口是其崛起的最佳时期,而迅雷也是目前国内最大并且真正落地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资产应用的公司。

如同互联网早期,目前的区块链发展处于争议阶段,各界对迅雷不断质疑,也是让公众不断重新认识其价值的最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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