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Heather Oberdorf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亚马逊已经无法找到该卖家了,也不想承担责任。
在第一审过程中,亚马逊确实是免责的,因为根据《通信规范法案》第230条规定,在联邦与州的层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于第三方发布的信息都不承担法律责任。
什么意思呢?
亚马逊是互联网服务商,只给第三方卖家提供了一个发布信息、销售产品的平台,对第三方发布的信息不负法律责任。
然而,在后来的诉讼中,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一审法官有利于亚马逊的裁决。
第三巡回法院法官认为,亚马逊的商业模式框架下,“第三方卖家处于隐藏状态,导致买家因缺陷产品受伤后,无法直接起诉第三方卖家”,因此亚马逊可能要负部分责任。
法院认为,在亚马逊的交易场景里,亚马逊作为平台对交易过程的参与,不仅仅限于产品信息的编辑,而是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因此在判例上,亚马逊被认定为“不仅仅是互联网信息提供商,而是销售商”。
这对于亚马逊是一个重大的影响。
美国是判例法系国家,上级法院已经做出的判令,下级法院在判决类似案件有约束力。非下级法院,也可能会援引其他法院的判例。
这意味着,亚马逊作为“销售商“,对第三方卖家产品引发的责任,已经无法置身事外了。
目前,亚马逊平台上活跃着300多万第三方卖家,其销售额已经超过了亚马逊自营。
面对着几百个卖家,几十亿条listing,亚马逊可以在平台上用算法进行约束,但是许多产品卖出后,因为质量问题,引发一系列的事故,实在是鞭长莫及。
为此,亚马逊出台政策,要求卖家购买保险,是让自己规避责任,避免卷入大量诉讼中的重要举措。
结语:不过,目前来看,只有部分卖家收到了亚马逊要求购买保险的邮件,我们不确定这一政策,是否将适用于所有类目。 在进一步明晰之前,我们保持密切关注。 (跨境电商蓝海亿观网)
更多跨境电商资讯、干货,就上蓝海亿观网。
原文链接:https://www.egainnews.com/article/9066
文章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