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构成要素也非常复杂,消费者稍有不慎便可能面临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从监管通报的乱象来看,部分金融机构主要在营销推广、服务收费、隐私数据采集、合作机构管理、催收等环节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尤其在信贷业务中,一些市场主体为了在互联网上推广小额消费金融产品,采取免息高额、立刻下款等片面、夸张的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提交注册信息,进行非理性借贷。这不仅增加消费者债务负担,而且也存在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新金融已成趋势,数字化、标准化的数据信息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生产要素,如果这些关键的个人数据信息被肆意贩卖,最终可能给消费者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金融数据领域乱象丛生,违规收集数据、泄露消费者隐私等问题也遭到监管严厉打击。

2020年年底,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合理使用借贷产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当前,金融机构都在进行数字化转型,各类创新金融产品涌入市场,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同时,监管也在不断收紧风险排查和整改力度,对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持零容忍打击态度。

02

重拳遏制侵权蔓延

金融消费者保护事关金融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监管对此对此始终从严从紧推动整治,特别是近两年,监管处罚问责的步子明显加快,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侵权案例被公之于众。

今年3月初,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2020年处罚违法违规银行保险机构31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4554人次,罚没金额合计22.8亿元。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清退、赔付消费者177亿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业消费者保护的“神经”越来越敏感,究其原因主要受新技术、新场景以及客群变迁影响。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和金融科技优势,比较容易搭建业务受理网络,从而突破物理网点限制,把服务最大化延伸至传统业务模式无法触达的客群。

随着客群下沉,金融服务迅速向年轻化和老龄化用户渗透,而这类下沉客群大多缺乏金融知识,所具备的金融素养难以有效辨别消费陷阱。一旦部分金融机构展业不合规,在业务上打擦边球,就极易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信贷、保险、理财等业务普遍采用线上化受理,申请、审批流程具有无纸化、快速化特点。在此模式下,金融机构虽然能集约批量处理服务订单,但也容易引发侵权风险蔓延扩散。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文章TAG: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