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刷微博看到一则揪心的消息,翻译《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孙仲旭因抑郁症自杀,只有41岁。几年前我还在做IGA的时候在广州的一个沙龙上见过孙先生。之后陆续买过好几本他翻译的书籍,最喜欢的还是翻译自伍迪艾伦的《门萨的娼妓》和《一九八四》。
自己也曾参与过码字丶出书,知道想通过正经的文字赚钱其实非常困难,特别是翻译。译作的稿酬标准是千字四十,翻译一本20万字的文学作品,翻译的人只能拿到8000元,这简直就是犯罪。8000元也就是跑几场发布会,发几篇软文的收入。这是孙仲旭在微博上的一段原话:
前年赴非前我内心忧惧,有天跟Mickey说:“儿啊,为父交待你一件事。”打开电脑,“这个文件夹里有我十几年来译的四百万字。万一我有个三长两短,这就是我的文学遗产,你经营得好,可以在老家盖座平房,娶个媳妇。”他说:“呃……干吗不能在广州?”我说:“在这儿不行。只够买个卫生间,媳妇没了。”
刚才在豆瓣上看了孙仲旭所翻译的所有作品,总共有35本,十几年丶四百万字丶一个卫生间。这就是一组悲哀的冷冰冰的数字,翻译如此廉价,所以孙先生只能兼职翻译,这需要极大的兴趣驱动,否则很难持续,看的出来,他也真的喜欢翻译这项工作。同时我也在想如果换一种思路来操作,是否结果可能不同。码字的人也属手艺人,如果翻译作品的时候将作品开放到网上免费阅读,同时发起打赏,出版社和译者使用共同帐户,读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阅读体验支付赏金给作者,之后出版社和译者根据既定的分成比例各取所得,这是不是能带来更高的收入?
我从来都认为高质量的内容是有价值的,不仅能传播丶有影响力,而且应该有经济价值。出手阔绰的土豪一掷千金抢下初一头香,是为了心灵慰籍;收入平凡的读者向一段拍案称许的文字扔出几枚钢蹦,是为了感激鼓励;二者本质并没有区别,都是花钱购买一段快乐的体验。快乐就是收益,有收益就需要支付成本,这也是移动互联网在培育的用户习惯,也只有这样才能让高质量内容长期存续,让麦田里始终有虔诚的守望者(沈禄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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